我于2007年12月11日开单位的车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因是下班后在外面吃了饭才回的家,所以时间比较晚,单位给我定性为是私自用车,所以在2008年1月31日给我下了辞退通知,并不作任何经济赔偿,但单位的劳动纪律中并没有规定下班后不能吃了饭回家,而且车也是单位规定开回家的,像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经济赔偿吗?我在此次事故中并没有受伤,我在单位工作5年多,像我这种情况可不可获得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我希望能得到更具体点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