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要我提前走,可不可以拒绝?

合同上本来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说,于是我15号提出辞职,公司却要我五天以后也就是20号就走,但是我本来是想做到这个月月底30号的,因为这个月是25号买社保,公司肯定是想躲我的社保,我可不可以拒绝在20号走?能不能自行要求做到30号?有法律支持吗?

1 提出辞职之后是需要按流程提报审批的,你不继续交接工作,不进行行政事务对接,不最后签字,公司就无权按已辞职来对待。

2 按时上下班打卡,不要计较他人的脸色,如果公司要求你提前走,属于公司拟辞退你。请他们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按规定按你已工作年限赔偿工资。

3 实际上你多虑了,你什么时候辞职公司都需要为你交保险到离职日。如果公司不交,违约。

4 你可以大方地和领导讲道理,希望能月底走,保险交齐。事实上,许多公司会有这样操作的方式,当初提出辞职时,就应当先判断审批的可能性,有时候是可以挑选有利于自己的辞职时间交报告的。追问

1.我们这里是小公司,我口头跟老板说我想辞职,老板连辞职信都不要就让我走
2.这条我不是很懂= =就是说,现在的情况我可以说他们是拟辞退我么?
3.我离职日按公司要我走的日子就是20号,保险是25号交,这个算不算公司不交?
4.我是没想到这个情况啊,合同上说好的提前一个月说,现在怎么公司啥时候要我走我就要走啊
大哥谢谢你啊,麻烦你回答详细点,我一定加分= =

追答

口头说想辞职,你就迟一点写书面辞职申请就好,公司没收到你的纸质申请并办理手续,你就不算正式辞职;另,你就坚持打卡工作到你想辞职那天就好,公司一定是为你交保险并交到纸质审批批准日为止的;公司和你讲法律,你也可以和公司讲法律,你口头申请不做数的,只有纸质申请才视为正式提出辞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15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第2个回答  2018-03-30

辞职后公司要我提前走,可以拒绝。

1、 提出辞职之后是需要按流程提报审批的,你不继续交接工作,不进行行政事务对接,不最后签字,公司就无权按已辞职来对待。

2、 按时上下班打卡,不要计较他人的脸色,如果公司要求你提前走,属于公司拟辞退你。请他们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按规定按你已工作年限赔偿工资。

3 、实际上你多虑了,你什么时候辞职公司都需要为你交保险到离职日。如果公司不交,违约。

4 、你可以大方地和领导讲道理,希望能月底走,保险交齐。事实上,许多公司会有这样操作的方式,当初提出辞职时,就应当先判断审批的可能性,有时候是可以挑选有利于自己的辞职时间交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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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7-15
没有,提前一个月的原因是,让公司能做好换人工作,如果公司需要这个职位有人,没找到人之前一个月内你继续做,如果公司举得没必要的话,随时可以叫你走人。
第4个回答  2012-07-16
1辞职一般需提前30天,但是是指公司部同意的情况。2如果公司同意的话,可以立刻解除。3除非你辞职书上有具体的时间,否则在公司同意且开出退工单后,劳动关系就解除了。
纵横法律网-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金震宇律师

辞职公司让提前走怎么办
结论:可以拒绝。 解析: 1、如果你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单位无权要求你提前走。 2、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特别...

辞职后公司要我提前走,可不可以拒绝?
辞职后公司要我提前走,可以拒绝。1、 提出辞职之后是需要按流程提报审批的,你不继续交接工作,不进行行政事务对接,不最后签字,公司就无权按已辞职来对待。2、 按时上下班打卡,不要计较他人的脸色,如果公司要求你提前走,属于公司拟辞退你。请他们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按规定按你已工作年限赔偿工资。

提了离职公司要求提前走怎么办
1、劳动者依法提前发出辞职通知后,即使公司不同意,也可以在通知期满后离职;2、在离职前应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解约的证据;3、若公司阻拦离职,可寻求劳动行政部门的调解或投诉;4、如调解不成,还可向劳动监察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辞职后公司要我提前走,可不可以拒绝?
当然可以拒绝,如果你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单位无权要求你提前走,当然工资福利按你预订的辞职日发放的话,你可以考虑一下。

辞职后公司要我提前走,可不可以拒绝?
你离职离开单位的时期的。这个时间。之前你是有权利。在公司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要求你提前走的。因为你。没有到。走的那一天,和那个时段你就是公司的一员。你就有权利在公司。所以即便是辞职后公司里。要你提前走,而你没有到时间你是可以拒绝的。因为这也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你的权利得所在。

离职被要求提前走可以不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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