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企业上班,工龄已经12年了,公司一直也没跟我签“无固定期合同”。一直都是每3年续签一次。现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而且是合同到期的前一周才通知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我在2008年以前的工龄都不算数吗?只给我2008年以后工龄的补偿是吗?
是的,2008.1.1之前,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才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