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夫妻某一方个人注册了一个个体工商户执照,并用此执照购买了一幢厂房,房产证上的所有权归个体工商户执照所有,并在备注中注明了个体工商户执照的经营者(夫妻中买房的一方) 买厂房时双方已结婚,请问这样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另如果夫妻一方有一个孩子是婚前的,但是离婚时由另一方抚养,这个孩子对新成立的这个家庭有继承权吗

每个人在离婚时都想自己多分财产,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财产时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父母出资部分。父母出资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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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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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6-16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作收入、奖金、投资收入等一切收入,只有当该笔资金有明确个人属性的,属于一方财产,比如说伤残补助费、个人损害赔偿等,像你们夫妻这样子,就算是以一个人的名义经营的厂房、公司,只要购买厂房的时候,是已经结了婚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子女的继承权,不分婚前婚生的,只要是子女,包括养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都有相应的继承权。哪怕新成立了家庭,只要跟着夫妻一方生活,对于继父母来讲,也是继子女关系,同样具有继承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12-06-16
如果不是夫妻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或者夫妻双方没有实行约定夫妻财产制,那么厂房属于共同财产。小孩只对他亲生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
第4个回答  2012-06-18
属夫妻共同财产,子女对父母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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