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你至少自参加公司培训之日起,即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2、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的规定,公司不得因你怀孕而不跟你签订合同(即便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上所述,你也属公司员工,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3、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的规定,即便你不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因并非是你违反服务期约定,故不需支付违约金。
4、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追问咨询了杭州劳动局,回复说:实习期间跟单位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不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范围内,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追答实习期间跟单位建立的关系确不属于劳动关系,但你的情况应不属于"实习"而是“见习”,要不然何来工资(实习按规定是没有工资的),这属于劳动关系。你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好服务期三年的合同),即便你不想继续在公司工作,你也可主张公司支付工资(你不需支付违约金)。
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