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男女两人谈恋爱,女方家父母要求买房,因为男方条件有限,就各出一半的首付,房贷以男方一人明义贷款,后期也一直是男方还贷,但是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买房3个月后女方要分手,男方也退还了当时女方家的首付款,但是没有写任何字据,现在房价涨了,要求女方去除房产证上的名字,女方不肯,要求赔偿,请问男方可以不赔偿嘛?因为买的是期房,当时不好办手续,现在要拿房了,所有要求女方来处理,女方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