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双方各出一半首付买房,每人差不多13万。

房产证是两人名字,共同共有。贷款40万,用男方个人公积金,没有女方名字。还款可算是双方都有。婚后男方父母出钱将女方首付和贷款还了一部分。请问,如果离婚,房子会怎么判。男方父母出钱的部分算什么,如果离婚,房产该怎么分。谢谢

你还:
1 房产应该均分。
2 男方替女方出的钱,没有特别说明是给其子的;视为给夫妻共有。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追问

父母如何明确表示赠与一方?
如果是男方向父母借钱立字据,那么万一离婚时,借的这部分钱算夫妻共同借的还是男方单独借的?如何归还给父母呢?

追答

1 明示,书面,口头等明确表明。
2 借据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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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8
产证共有,就是财产等分,加之夫妻财产本就是按过错多少,义务分摊比例来划分的。无过错就是不是明显因为一方的感情(外遇,情人之类)出问题导致的婚姻破裂,义务就是抚养孩子或赡养老人,无这两样前提就是均分。

你的情况肯定是均分(没孩子,没外遇),至于最终分得部分法院会根据对方提供的支付凭证从你的财产中分出相应的部分作为补偿。
第2个回答  2011-08-28
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均分。男方父母出钱的部分属于赠予女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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