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两人名字,共同共有。贷款40万,用男方个人公积金,没有女方名字。还款可算是双方都有。婚后男方父母出钱将女方首付和贷款还了一部分。请问,如果离婚,房子会怎么判。男方父母出钱的部分算什么,如果离婚,房产该怎么分。谢谢
父母如何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如果是男方向父母借钱立字据,那么万一离婚时,借的这部分钱算夫妻共同借的还是男方单独借的?如何归还给父母呢?
1 明示,书面,口头等明确表明。2 借据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