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公司不让回去上班,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公司要我自动离职

因病公司不让回去上班,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公司要我自动离职

  劳动者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都不要自己辞职,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八条)。”亦即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如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如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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