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朋友一笔钱,口头约定一分的利息,但没写在欠条上,现在他不承认了,我该怎么办?

我借了朋友一笔钱,打了欠条,当时口头说给一分的利息,但是没在欠条中写出来.现在对方还钱的时候不承认有利息这回事,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利息是需要双方约定的,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若没有利息条款,则直接认定为无息.若为口头合同,则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其次双方约定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2-25
孟宪江法律热线回答你的问题:

法院审理案件都是以证据为判决依据的,虽然你们当时约定但没有书面等证据予以证实,法院很难支持利息这部分的。所以,要么你们就私下商量解决这一块,要么就收集相关证据起诉。
更多问题,360搜索孟宪江热线网
第2个回答  2014-02-25
先让他把钱 还给你再说。

对方言而无信,大不了以后再也不借给他了。

你的问题就是:既然是朋友,为何还要什么利息呢?是利息重要还是友情重要?
第3个回答  2014-02-25
您好,口头约定,如果双方都认可,则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任何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又没有证据证明的话,则该协议很难认定
第4个回答  2014-02-25
如果欠条上面没有写明利息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在走法律程序主张欠款的时候按无利息约定对待。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