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聘任制和合同制有什么区别?

关于教师的聘任制和合同制有什么区别?
有什么不同的待遇呢?

真诚谢谢热心解答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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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 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3、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 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

4、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5、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 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

参考资料教师聘任制_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4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 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3、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 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

4、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5、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 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

拓展资料:

教师编制都有这些福利:

教师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在编教师人员信息录入国家教育系统;

2、编制人员工资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放,享受“五险一金”的待遇;

3、享受各种应有的津贴、福利和奖金,与国家公务员待遇一致;

4、在编教师只要没出现重大教学失误,定期成功注册,只要不辞职,就可享受一切福利到终老。

合同聘用制和在编的区别:如果不是在编教师:

1、工资由学校发放,而不是国家财政。

2、合同聘用制教师与学校有工作合同期限,到期后,学校与教师双方都有权选择是否续约。

参考资料:

教师聘任制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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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9-10

前者由国家发工资,后者由学校发工资。合同聘用制教师需要通过学校及教育部考核通过才能转正。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聘用制现在比较流行的叫做“人事代理”,跟正式编制的区别在于,人事代理的档案挂靠人才市场,工资由学校发;正式编制的根据所在学校的所属分为市属和省属,如果市属的话,工资是由市财政厅发放,档案挂靠市人事局,省属的由省财政厅发放,档案挂靠省人事厅,有的学校聘用制的待遇跟正式编制的一样,有的学校两者就不一样,这个你上岗之前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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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 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 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 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 行严格的编制管理;(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 改革后,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 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 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 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 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许多事业单位加 大了岗位工资的比例,但其工资的刚性程度远大于企业,这也是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 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第4个回答  2009-05-30
真正没什么大的区别~

即使是有编制的教师 每年也都要签合同 签聘书 等于是签合同 3年一签

除非是私立学校 为笼络人才 留住人 签长期合同

两个都是福利待遇 视学校的办学性质 具体不一样 学校效益好 影响力大的话 福利相应也会提高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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