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某企业于2004年2月20日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1年,工作岗位为一车间操作工。

李某与某企业于2004年2月20日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1年,工作岗位为一车间操作工。同年4月1日李某自感身体不适,经医院诊断为过敏症,休假4天痊愈。4月25日该症状再次发生,经企业指定医院诊断为生产中常用的一种原料过敏症,若不脱离过敏源,该症状将会反复发作,影响患者健康。李某经治疗休息痊愈,4月29日上班。企业了解李某的情况后,表示吃惊:因为一车间前后曾经有600多名工人工作,从未出现过该种疾病。为保障员工的健康,提议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到三车间工作,从而脱离过敏源 。并允许李某休假到“五一”节后上班,以其充分考虑企业的意见。休假后,李某拒绝企业调整工作岗位的建议,提出自己掌握中英文打字技术,要求到企业总部的职能科室工作。因企业有严格的科室人员的定员标准,不能满足李某的要求。双方协商未果。企业再次允许李某带薪休息3天,考虑企业调整工作岗位的建议。5月11日,李某表示不能接受企业的建议。于是,企业以“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当日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案例提出你的全面的分析意见和适当的建议。并回答下述问题:
1、某企业可以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吗?为什么?
2、李某与一车间常用原料过敏,且“不脱离过敏源,该症状将会反复发作,影响患者健康”,企业应如何应对?
3、某企业应怎样合法地处理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4、根据本案例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出适当的建议。

此种情况下,企业本有很强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但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出现了问题。可能会导致原本主动的企业变得被动。

回答上述问题:
1.因为劳动者无法胜任或不能从事原定岗位时,企业有义务为其调整工作岗位。但劳动者也有义务服从安排。(原因为,企业调整工作岗位,并非为企业需求,而是考虑员工情况而进行的行为)
2.因过敏源导至的过敏现像,企业可以给员工调整岗位。员工也可以辞职。
3.企业约定试用期为一年,存在一定风险。(依目前法规来看)不能通过试用期不合格来进行处理。应进行岗位调整(至少脱离过敏源),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拒绝可依不服从管理及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同时,不能达成一致,也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4.对本案例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有以下几点建议:
1)严格遵循合同期限管理,并依法约定试用期。
2)结合上述,考虑员工利益及企业利益,以平等、相互尊重为宗旨,完善企业制度,
-如,对岗位胜任力,做出明确规定。以便于科学管理试用期,加强法规执行能力。
3)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从人性化角度来看,过了医疗期后,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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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2
1 可以 因为李某不能胜任
2 调整岗位
3 调整岗位或给予补偿辞退
4 试用期不合法,严格员工上岗体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12
1.可以调整。因为李某对于一车间的常用原料过敏,若不脱离过敏源,该症状将会反复发作,影响患者健康。
2.企业首先可以安排李某休假、必要时可以就医并报销医疗费用,其次可以合理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3. “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企业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一年的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3
  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行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4个回答  2011-05-12
作业要不要抄题目

直接写答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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