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农民,是你们忠实的观众。今天我碰上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专家们。我家有一块耕地,面积大约在130平方米,路段比较好,原打算用来盖房子,不巧,村里修村路(水泥路),经村委测量之后,这块地一大部份要被征用,剩下的面积不能再做他用,村委提出要用5000元补尝我家的损失(每平方米补尝金不到40元),经家人商量之后,我们不同意。而是提出希望能就近补一块宅基地,村委不同意,说要用金钱补尝。我们就提出要以每平方米400元(在地段好的地方买地建房,这是我村里最少的买地价)来补尝被占用的耕地,合计起来也就2万多,村委说我们要价太高,不同意。就在今天,村长跟我说:“经村委商议,要强行征用我家的耕地。”面对这样的说法,我是当场表示不同意,但我还是想了解一下,我要如何来维权,我是一介农民,不同意就要出现民跟官斗。我心里有几个想法:
1、虽说修村路是为大家的,但村委提出的这种补尝方案是否合理、合法?
2、村委是否有权来强行征用耕地,他们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3、我们提出的补尝方案能否得到支持?
4、我们要通过哪些方法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