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房东人不在了,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如题所述

你好。我简单地讲一下合同失去法律效力的几种情形
第一,合同履行期限到期。也就是合同到期了,不续签的话就失去效力,但是租赁合同比较特殊,只要你继续缴纳房租,对方接受了,那也等于是承认合同续签。
第二,标的物灭失。也就是你们这个房屋毁掉了。
第三,合同解除。 这个分为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行使解除权。
因为履行合同没有意义或者没必要,比如你们要离开了或者觉得房子太差了是可以协商解除的 再者就是发生不可抗力,也就是发生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对合同有影响双方可以解除 最后就是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

房东只是不在了,那么他的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和你的合同。合同只要没有以上情形,均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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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4
有。房屋所有权属房东所有,所签的合同肯定有法律效应。即使是本人过世了,其继承人都就尊重承租人的权益,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继承性“债务”。追问

我们现在和已逝的房东签的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的家人想要涨价或不租的情况下,我们有没有什么权益呢?

第2个回答  2013-10-14
不太清楚你这个人不在了是下落不明,还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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