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未签定合同,公司无故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我今年10月9号到这家单位上班,
我今天因为有急事,没来上班,
因为昨天休息,所以也没来的及请假,本来想明天补上请假单的。
回来听我领导说,他们明天就要辞退我。
我是做技术员的,目前公司的所有工程的生产任务单我已经全部下完了。
可以说,公司可以不需要我了。
我和单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之前我没有旷过工,迟到过三次。(公司没有打卡机记录,是我自己记录的)工作没有失误过。工作也都按时完成了。
请问他们可以就因为我旷工一天,或者对我表现不佳,以试用期之名义直接辞退我吗?我该怎么做?如果真的要辞退,我能得到哪些补偿?
谢谢!!!

第1个回答  2009-11-30
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你从工作次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要求经济补偿金,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满半年不满1年也是1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没签合同双倍赔偿,如果没交社保,从工作之日起补交社保

你可以准备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和证人证明等,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属于你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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