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这个概念属于逻辑学范畴辑吗

如题所述

希望能帮到你,有什么不懂的欢迎追问我采纳下好吗,谢谢形式逻辑是指的比较数学领域的逻辑推导的概念。而我们平时说的普通逻辑包括很多经验和常识的成分;详解见下:一.内涵形式逻辑(formallogic)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康德首先使用了这个术语。形式逻辑的研究方法形式逻辑研究的推理中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是由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而命题的逻辑形式(简称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则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要弄清逻辑常项的性质,系统地揭示推理规律,就要通过建立逻辑演算,进行元逻辑的研究。研究元逻辑的方法是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形式逻辑的规则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这四条规律要求思维必须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一贯性和论证性。形式逻辑的缺陷与超越人的思维由其内容与形式构成。而形式逻辑企图在不考虑思维内容的情况下通过把握思维的形式来了解思维的全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企图遭遇了东西方两方面的批判。东方是战国时期的名家学派,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桓团、魏牟,他们通过将逻辑的内容替换为极限情景或是加入时空、运动(静止)、观察者、范畴等因素来大大复杂逻辑的内容,即使用极限情景和复杂情景来使得当时的形式逻辑破产。其原理在于,形式总有一定的承载量,若内容超过了形式所能承受的限度,那么原有的形式就会崩坏,随之而来的是新的与新内容相适应的形式。但是由于哲学上的幼稚,导致他们在形式逻辑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是诡辩论——他们由可能的发现者蜕变为纯粹的破坏者。西方则是黑格尔,他将逻辑研究地重心转向逻辑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了辩证逻辑。名家没有像黑格尔那样依照内容去建立逻辑,而是通过操纵内容把形式逻辑搞垮了就满意了。他们以辩论为乐,把对手说糊涂了,他们就高兴了。于是,他们就不能避免诡辩的诱惑。黑格尔则在批判形式逻辑的时候同时着手建设新的逻辑。另外,就批判对象而言,当时中国的形式逻辑的发育程度还不高,其主张带有破碎性,这就导致名家在批判过后所能给出的是一个个孤立的诡辩命题。而黑格尔所批判的形式逻辑是系统的,若要使批判成功,则需要找到一种同样系统的逻辑来替代之,而不是玩弄几个命题。自然,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也是也还有缺陷。比方说绝对精神只否定自身两次——为什么没有第三次否定呢?此外由于对形式逻辑批过了头,导致辩证逻辑停留在纯粹思辨的层面上。这些唯心辩证法所遗留的问题,终于在唯物辩证法这里得到了解决。[编辑本段]二.发展历程形式逻辑已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中叶以前的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逻辑,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形式逻辑,通常称为数理逻辑,也称为符号逻辑传统逻辑传统逻辑通常把命题分为直言命题、选言命题和假言命题,并研究这几种命题的形式和推理形式。传统逻辑还包括关于矛盾律和排中律等逻辑规律的理论,以及有关词项的理论。形式逻辑在欧洲的创始人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建立了第一个逻辑系统,即三段论理论。其论述形式逻辑的代表作有《形而上学》和《工具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麦加拉-斯多阿学派逻辑揭示出命题联结词的一些重要性质,发现了若干与命题联结词有关的推理形式和规律,发展了演绎逻辑。而古希腊的另一位哲学家伊壁鸠鲁则认为归纳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发展和丰富了形式逻辑。到了近代,培根和约翰·缪勒则进一步发展了归纳法。在中国,形式逻辑的产生基本与欧洲同时。代表学派有墨家与名家,此外还有儒家的荀子。有意思的是,墨家研究逻辑为的是找到逻辑的原则,而名家为的是建立诡辩体系。墨家对于逻辑的认识集中体现在《墨经》中,该书对于逻辑已有了系统地论述。例如它区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提出“大故(充分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与“小故(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而名家的惠施则提出了“合同异”的诡辩原则,目的是取消概念的边界。与惠施相反,同属名家的公孙龙则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原则,认为任何独立的概念都有且只能有单一的属性。名家提出了许多诡辩命题,例如“白马非马”、“鸡有三足”、“孤犊无母”、“连环无扣”、“白狗黑”以及“今适越而昔来”等等。显然,名家此种“开倒车”的研究方法是中国特有的,它能够建立其诡辩体系恰恰表明当时逻辑发育的水平很低,有着大量漏洞——因此名家才有机可乘。不过,名家此举也使得这些漏洞得到了充分的暴露,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垫脚石——若要发展逻辑,就必须去克服名家的诡辩命题。此外,名家的诡辩命题中也有合理因素——有的确实击中了形式逻辑的要害,这就意味着,除了形式逻辑之外,还有其他逻辑。最后,名家的部分命题里,可能含有合理的关于自然界以及人的认知过程的认识。比如一个命题是“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这个命题若要成立,则必须以“地球是圆的”作为前提。在当时天圆地方的“盖天说”占主导的情况下,名家能有这样的认识是不易的。再有一个命题是认为“飞鸟未尝动”,若做正解,应该是名家认识到我们对于“运动”的直观概念是建立在将归纳了两次静止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当时能做出这些判断实在不容易,可惜这些认识都是以诡辩的形式出现的。此后,形式逻辑在中国的发展基本陷入了停滞。在古印度,公元前四世纪时,胜论派和正理派开创了因明学,至六世纪时陈那将其完善,称新因明学。因明学,即形式逻辑。数理逻辑它是现代形式逻辑。之所以称为数理逻辑,一方面是由于在研究中广泛地使用了人工的符号语言,并发展为使用一种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同时也应用了某些数学的工具和具体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代形式逻辑的发展受到数学基础研究的推动,特别是受到深入研究数学证明的逻辑规律和数学基础研究中提出来的逻辑问题的推动。数理逻辑之所以又被称为符号逻辑,是由于它使用人工的符号语言。数理逻辑的创始人是G.W.莱布尼兹。莱布尼兹提出建立“普遍的符号语言”、推理演算和思维机械化的思想。尽管莱布尼兹本人并没有实现他所提出的目标,但数理逻辑的发展却逐步(还没有全部)实现了莱布尼兹的理想。G.弗雷格在1879年发表的《概念语言》一书中,建立了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19世纪70年代,G.康托尔创立了集合论。集合论,特别是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的建立,是形式逻辑的发展进入现代阶段的标志。[编辑本段]三.对形式逻辑的曲解与再认识20世纪30至40年代,苏联曾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来批判,并把辩证法当作惟一科学的逻辑。讲辩证法一定要批判形式逻辑。在此影响下,当时中国也有人“宣判”了形式逻辑的“死刑”。不过在1949年前这种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思潮在中国还不属主流思想。1949年到1950年间这种思潮也成为中国的主流思想。1950年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发表后,中国才为形式逻辑“平反”。然而“平反”并不彻底,跟苏联一样,形式逻辑仍带有“初等逻辑”的帽子,而“高等逻辑”自然非辩证法或辩证逻辑莫属。否定、贬低形式逻辑不仅阻碍了逻辑科学的发展,而且造成诡辩盛行的恶果。黑格尔曾十分轻蔑地评论过莱布尼茨的数理逻辑设想。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冒出来的数理逻辑(第一个数理逻辑系统是费雷格于1879年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被视为帝国主义时代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伪科学。1961年代才开始突破苏联50至60年代逻辑教材的某些框框,清除了苏联教材散布的种种常识性错误。[编辑本段]四.形式逻辑与其他逻辑间的关系形式逻辑之外的逻辑逻辑,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研究逻辑的目的是要在思维的层面上弄清楚得到结论的原因。从这个研究任务上来看,凡是具有得出结论的作用的思维过程,都是逻辑过程。据此,人的逻辑应分为三大类,即朴素逻辑、工具逻辑(包括称名逻辑、形式逻辑、表象逻辑)和辩证逻辑。形式逻辑与朴素逻辑相较于朴素逻辑,形式逻辑的缺陷在于无法解释部分生活事件,也无法解释不符合形式逻辑本身的逻辑的来源。具体例子是,这样的语言结构“连……(名词A)我都不认为……(形容词Z),那么……(名词B)还会是……(形容词Z)吗?”形式逻辑就是不能解释的。而朴素逻辑则可解释为:大前提“A比B更Z”,小前提“A不是Z”,结论“B更不Z”。究其原因,在于形式逻辑不承认表述对比关系的句子可以当作三段论的命题,因此使得其不能解释朴素逻辑中的“对比”过程。此外,朴素逻辑中的“虚设”、“浸染”、“替代”、“赋色”、“逆向解释”、“近解释”以及“类比”等逻辑过程在形式逻辑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但它们在生活中又是存在的。虚设,例如我们假设有外表全然均匀的绳子,则这个绳子可用于提取质量无穷大的物体。在这里,若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由于前提假设是背离客观事实的,所以这个逻辑过程就是全然没有意义的。但是正是各种各样虚设的情景在影响着人的行动。物理上的各种极限就是虚设,比如绝对零度。它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并不因为其不可能达到就否认绝对零度的意义。浸染,例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种想法,尽管大家都知道是有问题的,但是却总是不能避免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落入这种俗套。比方说,成绩好的学生一定什么都好——尽管谁都知道这是有问题的,但是评价三好生的时候,有多少班级可以避免这种俗套呢?若形式逻辑是绝对的,那么这种情况就是不可能出现的。替代,例如“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或是反过来“对别人有用的东西,对我也会有用”。再有,则是两种表述的否定形式——无非是建立在“我和别人不可替代”这个前提之上,无非是替代的反向使用。其实,到底好不好、有用与否,要试了才知道,那么能不能说替代这种朴素逻辑就没有用呢?不能。因为“替代”起到的是动机的作用,例如当我断定“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的时候,我就会用言行来促使别人也去使用那个东西。而形式逻辑根本不可能承认替代的价值,因为这在形式逻辑看来是属于偷换概念、东拉西扯的事情。赋色,例如一个音乐家,一个会画家,一个雕塑家,看到同一个艺术事件,会被其认知为不同的概念客体,分别是旋律、颜色、空间。这实际上是这三类艺术家在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来“涂抹”同一个事件后所得出的结论,他们给客观世界以自己认定的“色彩”。用形式形式逻辑来分析问题本身就是一个赋色过程,但是其显然觉察不到这一点。逆向解释,即用时间次序上后发生事件来解释先发生的事件。我们说,汪精卫是个阴谋家,在于他前期追随并保卫孙中山,后期当了汉奸。之所以能说他是阴谋家,就要求逆向解释——用其后来汉奸的事实来解释其先前的“良好表现”。用形式逻辑一贯性的观点来看,汪精卫由“好人”变成了“坏人”就是全然不可解释的。近解释,例如我们走进房间,看到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面前,桌子上放着一瓶水。我们会自动把这瓶水的主人假定为那个人,理由就是两者靠近。这是物理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还有关系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即如果初中生的算术不好,初中的老师可能会假设,该生小学老师的教法有问题。理由就是“该生是那个(小学)老师教出来的”,两者有关系。最后则是相似性引起的近解释。包括物理相似与概念相似。物理相似,例如了解了金属钠的特性,对于金属钾的特性就可以做猜测,理由是两者同属一个主族。概念相似,比方说“朴素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三者有什么区别?对于没有专门学过的人,解释这些词语的时候就是用他最了解该类词语中的一个,加上被解释对象的形容词的含义,来给出定义。形式逻辑自然不能承认近解释,因为这属于瞎猜乱说的范畴。但上述现象的存在证明了形式逻辑的相对性。类比,即打比方是生活中常用的逻辑,同时也是朴素哲学一般的立论方法。它自然是有漏洞的——番茄和苹果不是同一个东西,怎么能“比”呢?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这是全然不可接受的。但是这却是常见的逻辑现象。朴素逻辑应该还有其他的逻辑过程。自然,朴素逻辑也有其局限性,即它能解释任何事情,因此无法排谬。也就是说,在朴素逻辑里,就没有“错误的逻辑”这种概念。这显然是不正确的。朴素逻辑是自发的、不系统的逻辑过程。自发,就在于很多时候,我们在使用着朴素逻辑,但是却没有意识到。不系统,即朴素逻辑的具体过程可以单独存在。我可以用逆向解释来分析这个问题,再用对比的方法来分析另一个问题,而全然不用考虑两个问题是否有关,以及这种“差别对待”是否合理。朴素逻辑支撑着我们大部分的日常生活,同时,显然这种逻辑会不断地制造错误。此时,工具逻辑就登场了。形式逻辑与工具逻辑工具逻辑是自觉的系统的逻辑。它很清楚其任务是对思维进行梳理、改正、引导,其目的是明确的。再有则是工具逻辑的原则是不能单独地存在的,有一条原则,其他的原则是其必然推出。之所以说它是工具,在于它的机械与刻板,且处于各种形式的对立情况下的双方都可以使用它来为自己自圆其说——它本身不具备价值,只能体现其使用者的价值取向。对于工具逻辑能否全面解决朴素逻辑所带来的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工具逻辑全然否定或是不考虑朴素逻辑,也就是说,它对朴素逻辑否定过度了。这种过度否定导致工具逻辑不能彻底清理朴素逻辑中的错误,不能甄别朴素逻辑中的正确成分。其次,工具逻辑本身是由三个矛盾的子范畴构成,即称名逻辑、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这就导致工具逻辑不能以一个统一的标准来梳理朴素逻辑。若依照系统化的程度来说,朴素逻辑是基础的,工具逻辑是相对高级的。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构成矛盾。他们之间斗争的一面不必多说,联系的一面则是称名、推理、表象加工三者在朴素逻辑中都可找到对应的行为。在朴素逻辑里,称名就是叫出“XX”的名字,说说它的内容,推理就是“猜”,表象加工就是幻想。这些具体的内容在朴素逻辑里是很一般的事情,但是在下一阶段的逻辑里,却都自成体系了。在此先对称名逻辑进行一些介绍。按照认知的串行形式与并行形式的观点来看,称名逻辑是转换逻辑。它实现串行思维(如语言加工)与并行思维(如表象加工)间的转换——将串行思维的结论,将并行思维的结论点化。它担负着对客体进行直接识别的功能,将处于潜意识的朦胧认识或是观念之外的实在物概念化至意识层面的功能,并为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提供严格的素材(确切的起点),同时又要对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的结论进行再加工,再次开始称名。称名逻辑要求所得出的名称或是属性与相应的前提以及称名的对象范畴相一致——在形式上,反对在同一个前提下,违反概念与范畴一一对应的情况,违反概念间单一形式的从属关系的情况;在内容上,反对称名过度或是称名不足而导致的概念范畴与对象范畴显著地不一致。具体来说,比如实在的香蕉被叫做“香蕉”与“菠萝”,概念的“番茄”对应实在的番茄与哈密瓜,概念的“粉笔”既对应粉笔本身还对应实在的物质,以及黑色的马叫做“马”白马则不是“马”等诡辩的情况都是称名逻辑所反对的。称名逻辑的操作过程是对属于一定范畴的事物进行命名与描述。命名,是把范畴本身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元素进行命名(元素命名)。描述,是把范畴本身当作描述的疆界来描述范畴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属性描述)。在元素命名的过程中,涉及命名精度的问题。比如一棵榉树,一般的人看见了,说“有一棵树”就可以了。但是搞植物的人,就可以说出是属于什么种属的哪种榉树。元素命名要使其元素的名称与精度的要求相一致。属性描述,则涉及描述的前提范畴的问题(注意,是描述的前提范畴,不是描述的对象范畴)。由于一个范畴的属性是举之不尽的,因此就需要对描述行为本身加以限制。例如要求谈谈你自己,可能会不好说,因为可以说的东西太多了,而且一旦说起来,如条件允许是可以说到生命终止的那一刻的。所以就要限定“说”本身,比方说,要求你在“XX方面”谈一谈你自己。在用称名逻辑给出了事物的属性或名称之后,它能够做的仅仅是在属性与名称之间进行转换。这种转换,就是称名逻辑的归纳与演绎——由名称向属性转换,就是演绎;由属性向名称转换,则是归纳总之,在称名逻辑将一个事物描述为一个点(元素命名)或是许多条线(属性描述)之后,若要对“点”或“某一条线”进行继续加工,就要用到形式逻辑,若要对若干条线组成的面这个整体进行加工,则需要表象逻辑。这就是称名逻辑之所以是另外两种逻辑的起点的原因了。之所以说“严格”,乃是由于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并不会像称名逻辑那样自觉考虑自己的起点的性质是什么。也就是说,这两类逻辑对于其起点是跟着感觉走,觉得什么是对的,就以什么作为起点。例如费尔巴哈,他认为人是纯粹自然的生物,又认为人有超自然的价值与习性——他对于“人”的称名是混乱的。于是,在他的人本机械唯物论里,就既承认物质第一性,又承认是人的意识创造了历史与社会,还提出了纯粹只有“爱”这个属性的神。他就是称名的工作没有做好,然后用形式逻辑一杆子捅到底,就形成其机械唯物论。形式逻辑最怕的就是矛盾,但是形式逻辑所催生的哲学之一——机械唯物论却是充满了不能自圆其说的东西的。这里再简单说一下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表象逻辑是并行逻辑,其要求人同时把握并操作多个属性。运用这种逻辑的人,会说其脑袋里有一幅图,或是他在脑袋里搬运、翻转、修改某个“物品”。艺术创作、图纸任务、空间任务以及顿悟式的学习过程都是离不开表象逻辑的。形式逻辑是串行逻辑,其本质是直线式的推导,其任务在根本上是对某个属性进行深度加工。其逻辑的每一项只能由单一的内容,至少是没有矛盾的内容构成。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看形式逻辑与称名逻辑和表象逻辑相比有什么差异了。与称名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直接动力是逻辑的规则与要求,称名逻辑的直接动力则依赖于“发现”。在语言功能上,称名逻辑提供语言的齿轮,形式逻辑使之运转起来。形式逻辑的优点是运动性,即形式逻辑是一个不断推导的过程,但称名逻辑却只能进行一次转换。形式逻辑的缺点是,由于其只能加工单一的属性,这就使得用它来把握复杂事物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事物属性的丢失,导致原本完整的事物变得支离破碎,原本有联系的事物变得孤立起来,甚至在意识层面上自相矛盾。形式逻辑使得称名逻辑有价值,但是却不会自觉按照称名逻辑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逻辑起点。由于起点的不严谨,这就可能产生出完全符合形式逻辑的规则的谬论。与表象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前进是步步为营,表象逻辑主要依赖顿悟(不知怎么地一下子就想到了,就觉得应该那样)。形式逻辑是语言的、听觉的逻辑。表象逻辑则是图画的、视觉的逻辑。在语言上,表象逻辑不容易表达(需要用称名逻辑将表象转化为语言),但是形式逻辑却不存在这个问题。形式逻辑的优点是可以对事物的局部进行深度加工,缺点是无法在一个逻辑过程中既把握局部又把握整体。因此,在形式逻辑进行归纳活动的时候,往往会犯以偏概全或是用一般来推特殊的毛病。形式逻辑的推导过程,是一个不断变换范畴的过程。他可能变到了与其起点,与之原有整体相矛盾的那边还不自知——因为它否认矛盾,所以自身矛盾了却还不知道。不过,由于起点的不严格与对整体的把握的缺失,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必然的。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形式逻辑同样可以催生哲学。除了机械唯物论,还有客观唯心主义以及神学都是形式逻辑的产物。自然,形式逻辑也生产着西方自然科学。此种形式逻辑的自然科学方法,被叫做逻辑实证主义。形式逻辑完全失灵了的形态则是繁琐哲学。有意思的是,同一个母亲的孩子相互间都是矛盾的,自身也是充满矛盾的。可这位母亲却千方百计地否认矛盾——这正应验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若要掩盖矛盾,那么被“掩盖”了的矛盾将以更加光怪陆离的形式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不难看出,如果我们的只承认形式逻辑,那么朴素逻辑、称名逻辑、表象逻辑都将非法。但是形式逻辑本身又完成不了另外这些逻辑的任务,也就是说,形式逻辑并不是最一般的逻辑。再加上形式逻辑也不能统合其他逻辑,也就是说,形式逻辑不是最抽象的逻辑。因此,最抽象而又最一般的逻辑就登场了,即辩证逻辑。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辩证逻辑的三条原则,即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另外,辩证逻辑有五个维度,即原因维度(内因外因、根本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主次维度(主次矛盾、主次方面)、一般-特殊、相对-绝对、整体-局部。三条原则与五个维度集中体现为“矛盾”的观点及分析方法。在方法上,辩证逻辑要求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矛盾的观点看待问题,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求明确讨论问题的前提范畴。主张确定的范畴下,有确定的真理。辩证逻辑不是把矛盾封装起来,其本身就是建立在矛盾之上的——这是辩证逻辑与次协调逻辑的本质区别。辩证逻辑不是要维护一个将要崩溃的粉饰出来的没有矛盾的逻辑系统,而是把矛盾本身当做内容来研究。形式逻辑所做的正确的事情,在辩证逻辑看来,那或者是在论述量变,或者是在论述一个处于缓和状态下的矛盾,或者是在论述一般性。这种论述本身是有意义的,但是若形式逻辑要将其方法贯穿到一切领域里,由于它不兼容且无法调节处于辩证逻辑下位的其他逻辑间的矛盾,因此夸大形式逻辑不是正确的做法。辩证逻辑除了有特有的分析方法外,还是其他逻辑的元逻辑——它调节操纵着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实际上,辩证逻辑与包括工具逻辑与朴素逻辑在内的非辩证逻辑构成矛盾关系。朴素逻辑中,我们可以看到“联系”、“对立”等观点。在工具逻辑里,我们可以看到整体的观点、范畴的观点、局部的观点。这些观点终于在辩证逻辑里统一了起来,并可以各司其职。辩证逻辑并不要取消其下位逻辑。就逻辑本身来说,其本来就是在下位逻辑存在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这正应验了辩证逻辑本身的一个观点,即矛盾自身推动自身发展。因为其下位逻辑存在矛盾,所以它才能也是必然出现。所以如果取消了下位逻辑,就等于取消了下位逻辑间的矛盾,那么辩证逻辑也就会失去其逻辑上的来源。但是如果说辩证逻辑的产生对下位逻辑没有影响,这显然又是一种错误。如果说辩证逻辑出现以前,下位逻辑是处在乱斗中,那么辩证逻辑出现以后,下位逻辑间的关系就变得可以解释与控制了。不过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由于先天后天的影响,对于具体来说的五种逻辑(朴素、称名、形式、表象、辩证)的接受情况不同。因此,若是擅长使用非辩证逻辑的人遇到了问题,不妨试试用辩证逻辑来调节一下。下位逻辑能够解决的问题,那就用下位逻辑来解决,如果不能,就要用上位逻辑来解决。相较于辩证逻辑巨大的思维工作量,有时下位逻辑能够用少量的脑细胞给出一个适当的答案。[编辑本段]五.其他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黑格尔的大小逻辑讲的是哲学,不讨论从形式上讲有什么样的前提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结论这样的推理形式方面的问题。其实,在现今的非经典演绎逻辑中确实有一支是与辩证逻辑有很多相似之处的,这种逻辑就是次协调逻辑(又常称为费协调逻辑、亚相容逻辑,也有人称之谓悖论逻辑、辩证逻辑)。这种逻辑承认经典演绎逻辑中的“矛盾律”并不普遍有效,试图将“矛盾”封装起来,不让其危害整个系统。许多认同黑格尔辩证逻辑的人也是因为看到了现代经典逻辑中的悖论问题,而企望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事实上,类似的方法已经有了,这就是次协调逻辑。然而,次协调逻辑是隶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如果次协调逻辑真是辩证逻辑的话,那么这种辩证逻辑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一支,而不是独立于其外。不过,次协调逻辑尽管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许多区别,并不能简单的说它是辩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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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10
希望能帮到你,有什么不懂的欢迎追问我采纳下好吗,谢谢形式逻辑是指的比较数学领域的逻辑推导的概念。而我们平时说的普通逻辑包括很多经验和常识的成分;详解见下:一.内涵形式逻辑(formallogic)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康德首先使用了这个术语。形式逻辑的研究方法形式逻辑研究的推理中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是由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而命题的逻辑形式(简称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则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要弄清逻辑常项的性质,系统地揭示推理规律,就要通过建立逻辑演算,进行元逻辑的研究。研究元逻辑的方法是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形式逻辑的规则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这四条规律要求思维必须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一贯性和论证性。形式逻辑的缺陷与超越人的思维由其内容与形式构成。而形式逻辑企图在不考虑思维内容的情况下通过把握思维的形式来了解思维的全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企图遭遇了东西方两方面的批判。东方是战国时期的名家学派,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桓团、魏牟,他们通过将逻辑的内容替换为极限情景或是加入时空、运动(静止)、观察者、范畴等因素来大大复杂逻辑的内容,即使用极限情景和复杂情景来使得当时的形式逻辑破产。其原理在于,形式总有一定的承载量,若内容超过了形式所能承受的限度,那么原有的形式就会崩坏,随之而来的是新的与新内容相适应的形式。但是由于哲学上的幼稚,导致他们在形式逻辑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是诡辩论——他们由可能的发现者蜕变为纯粹的破坏者。西方则是黑格尔,他将逻辑研究地重心转向逻辑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了辩证逻辑。名家没有像黑格尔那样依照内容去建立逻辑,而是通过操纵内容把形式逻辑搞垮了就满意了。他们以辩论为乐,把对手说糊涂了,他们就高兴了。于是,他们就不能避免诡辩的诱惑。黑格尔则在批判形式逻辑的时候同时着手建设新的逻辑。另外,就批判对象而言,当时中国的形式逻辑的发育程度还不高,其主张带有破碎性,这就导致名家在批判过后所能给出的是一个个孤立的诡辩命题。而黑格尔所批判的形式逻辑是系统的,若要使批判成功,则需要找到一种同样系统的逻辑来替代之,而不是玩弄几个命题。自然,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也是也还有缺陷。比方说绝对精神只否定自身两次——为什么没有第三次否定呢?此外由于对形式逻辑批过了头,导致辩证逻辑停留在纯粹思辨的层面上。这些唯心辩证法所遗留的问题,终于在唯物辩证法这里得到了解决。[编辑本段]二.发展历程形式逻辑已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中叶以前的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逻辑,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形式逻辑,通常称为数理逻辑,也称为符号逻辑传统逻辑传统逻辑通常把命题分为直言命题、选言命题和假言命题,并研究这几种命题的形式和推理形式。传统逻辑还包括关于矛盾律和排中律等逻辑规律的理论,以及有关词项的理论。形式逻辑在欧洲的创始人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建立了第一个逻辑系统,即三段论理论。其论述形式逻辑的代表作有《形而上学》和《工具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麦加拉-斯多阿学派逻辑揭示出命题联结词的一些重要性质,发现了若干与命题联结词有关的推理形式和规律,发展了演绎逻辑。而古希腊的另一位哲学家伊壁鸠鲁则认为归纳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发展和丰富了形式逻辑。到了近代,培根和约翰·缪勒则进一步发展了归纳法。在中国,形式逻辑的产生基本与欧洲同时。代表学派有墨家与名家,此外还有儒家的荀子。有意思的是,墨家研究逻辑为的是找到逻辑的原则,而名家为的是建立诡辩体系。墨家对于逻辑的认识集中体现在《墨经》中,该书对于逻辑已有了系统地论述。例如它区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提出“大故(充分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与“小故(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而名家的惠施则提出了“合同异”的诡辩原则,目的是取消概念的边界。与惠施相反,同属名家的公孙龙则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原则,认为任何独立的概念都有且只能有单一的属性。名家提出了许多诡辩命题,例如“白马非马”、“鸡有三足”、“孤犊无母”、“连环无扣”、“白狗黑”以及“今适越而昔来”等等。显然,名家此种“开倒车”的研究方法是中国特有的,它能够建立其诡辩体系恰恰表明当时逻辑发育的水平很低,有着大量漏洞——因此名家才有机可乘。不过,名家此举也使得这些漏洞得到了充分的暴露,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垫脚石——若要发展逻辑,就必须去克服名家的诡辩命题。此外,名家的诡辩命题中也有合理因素——有的确实击中了形式逻辑的要害,这就意味着,除了形式逻辑之外,还有其他逻辑。最后,名家的部分命题里,可能含有合理的关于自然界以及人的认知过程的认识。比如一个命题是“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这个命题若要成立,则必须以“地球是圆的”作为前提。在当时天圆地方的“盖天说”占主导的情况下,名家能有这样的认识是不易的。再有一个命题是认为“飞鸟未尝动”,若做正解,应该是名家认识到我们对于“运动”的直观概念是建立在将归纳了两次静止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当时能做出这些判断实在不容易,可惜这些认识都是以诡辩的形式出现的。此后,形式逻辑在中国的发展基本陷入了停滞。在古印度,公元前四世纪时,胜论派和正理派开创了因明学,至六世纪时陈那将其完善,称新因明学。因明学,即形式逻辑。数理逻辑它是现代形式逻辑。之所以称为数理逻辑,一方面是由于在研究中广泛地使用了人工的符号语言,并发展为使用一种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同时也应用了某些数学的工具和具体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代形式逻辑的发展受到数学基础研究的推动,特别是受到深入研究数学证明的逻辑规律和数学基础研究中提出来的逻辑问题的推动。数理逻辑之所以又被称为符号逻辑,是由于它使用人工的符号语言。数理逻辑的创始人是G.W.莱布尼兹。莱布尼兹提出建立“普遍的符号语言”、推理演算和思维机械化的思想。尽管莱布尼兹本人并没有实现他所提出的目标,但数理逻辑的发展却逐步(还没有全部)实现了莱布尼兹的理想。G.弗雷格在1879年发表的《概念语言》一书中,建立了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19世纪70年代,G.康托尔创立了集合论。集合论,特别是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的建立,是形式逻辑的发展进入现代阶段的标志。[编辑本段]三.对形式逻辑的曲解与再认识20世纪30至40年代,苏联曾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来批判,并把辩证法当作惟一科学的逻辑。讲辩证法一定要批判形式逻辑。在此影响下,当时中国也有人“宣判”了形式逻辑的“死刑”。不过在1949年前这种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思潮在中国还不属主流思想。1949年到1950年间这种思潮也成为中国的主流思想。1950年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发表后,中国才为形式逻辑“平反”。然而“平反”并不彻底,跟苏联一样,形式逻辑仍带有“初等逻辑”的帽子,而“高等逻辑”自然非辩证法或辩证逻辑莫属。否定、贬低形式逻辑不仅阻碍了逻辑科学的发展,而且造成诡辩盛行的恶果。黑格尔曾十分轻蔑地评论过莱布尼茨的数理逻辑设想。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冒出来的数理逻辑(第一个数理逻辑系统是费雷格于1879年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被视为帝国主义时代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伪科学。1961年代才开始突破苏联50至60年代逻辑教材的某些框框,清除了苏联教材散布的种种常识性错误。[编辑本段]四.形式逻辑与其他逻辑间的关系形式逻辑之外的逻辑逻辑,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研究逻辑的目的是要在思维的层面上弄清楚得到结论的原因。从这个研究任务上来看,凡是具有得出结论的作用的思维过程,都是逻辑过程。据此,人的逻辑应分为三大类,即朴素逻辑、工具逻辑(包括称名逻辑、形式逻辑、表象逻辑)和辩证逻辑。形式逻辑与朴素逻辑相较于朴素逻辑,形式逻辑的缺陷在于无法解释部分生活事件,也无法解释不符合形式逻辑本身的逻辑的来源。具体例子是,这样的语言结构“连……(名词A)我都不认为……(形容词Z),那么……(名词B)还会是……(形容词Z)吗?”形式逻辑就是不能解释的。而朴素逻辑则可解释为:大前提“A比B更Z”,小前提“A不是Z”,结论“B更不Z”。究其原因,在于形式逻辑不承认表述对比关系的句子可以当作三段论的命题,因此使得其不能解释朴素逻辑中的“对比”过程。此外,朴素逻辑中的“虚设”、“浸染”、“替代”、“赋色”、“逆向解释”、“近解释”以及“类比”等逻辑过程在形式逻辑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但它们在生活中又是存在的。虚设,例如我们假设有外表全然均匀的绳子,则这个绳子可用于提取质量无穷大的物体。在这里,若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由于前提假设是背离客观事实的,所以这个逻辑过程就是全然没有意义的。但是正是各种各样虚设的情景在影响着人的行动。物理上的各种极限就是虚设,比如绝对零度。它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并不因为其不可能达到就否认绝对零度的意义。浸染,例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种想法,尽管大家都知道是有问题的,但是却总是不能避免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落入这种俗套。比方说,成绩好的学生一定什么都好——尽管谁都知道这是有问题的,但是评价三好生的时候,有多少班级可以避免这种俗套呢?若形式逻辑是绝对的,那么这种情况就是不可能出现的。替代,例如“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或是反过来“对别人有用的东西,对我也会有用”。再有,则是两种表述的否定形式——无非是建立在“我和别人不可替代”这个前提之上,无非是替代的反向使用。其实,到底好不好、有用与否,要试了才知道,那么能不能说替代这种朴素逻辑就没有用呢?不能。因为“替代”起到的是动机的作用,例如当我断定“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的时候,我就会用言行来促使别人也去使用那个东西。而形式逻辑根本不可能承认替代的价值,因为这在形式逻辑看来是属于偷换概念、东拉西扯的事情。赋色,例如一个音乐家,一个会画家,一个雕塑家,看到同一个艺术事件,会被其认知为不同的概念客体,分别是旋律、颜色、空间。这实际上是这三类艺术家在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来“涂抹”同一个事件后所得出的结论,他们给客观世界以自己认定的“色彩”。用形式形式逻辑来分析问题本身就是一个赋色过程,但是其显然觉察不到这一点。逆向解释,即用时间次序上后发生事件来解释先发生的事件。我们说,汪精卫是个阴谋家,在于他前期追随并保卫孙中山,后期当了汉奸。之所以能说他是阴谋家,就要求逆向解释——用其后来汉奸的事实来解释其先前的“良好表现”。用形式逻辑一贯性的观点来看,汪精卫由“好人”变成了“坏人”就是全然不可解释的。近解释,例如我们走进房间,看到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面前,桌子上放着一瓶水。我们会自动把这瓶水的主人假定为那个人,理由就是两者靠近。这是物理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还有关系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即如果初中生的算术不好,初中的老师可能会假设,该生小学老师的教法有问题。理由就是“该生是那个(小学)老师教出来的”,两者有关系。最后则是相似性引起的近解释。包括物理相似与概念相似。物理相似,例如了解了金属钠的特性,对于金属钾的特性就可以做猜测,理由是两者同属一个主族。概念相似,比方说“朴素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三者有什么区别?对于没有专门学过的人,解释这些词语的时候就是用他最了解该类词语中的一个,加上被解释对象的形容词的含义,来给出定义。形式逻辑自然不能承认近解释,因为这属于瞎猜乱说的范畴。但上述现象的存在证明了形式逻辑的相对性。类比,即打比方是生活中常用的逻辑,同时也是朴素哲学一般的立论方法。它自然是有漏洞的——番茄和苹果不是同一个东西,怎么能“比”呢?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这是全然不可接受的。但是这却是常见的逻辑现象。朴素逻辑应该还有其他的逻辑过程。自然,朴素逻辑也有其局限性,即它能解释任何事情,因此无法排谬。也就是说,在朴素逻辑里,就没有“错误的逻辑”这种概念。这显然是不正确的。朴素逻辑是自发的、不系统的逻辑过程。自发,就在于很多时候,我们在使用着朴素逻辑,但是却没有意识到。不系统,即朴素逻辑的具体过程可以单独存在。我可以用逆向解释来分析这个问题,再用对比的方法来分析另一个问题,而全然不用考虑两个问题是否有关,以及这种“差别对待”是否合理。朴素逻辑支撑着我们大部分的日常生活,同时,显然这种逻辑会不断地制造错误。此时,工具逻辑就登场了。形式逻辑与工具逻辑工具逻辑是自觉的系统的逻辑。它很清楚其任务是对思维进行梳理、改正、引导,其目的是明确的。再有则是工具逻辑的原则是不能单独地存在的,有一条原则,其他的原则是其必然推出。之所以说它是工具,在于它的机械与刻板,且处于各种形式的对立情况下的双方都可以使用它来为自己自圆其说——它本身不具备价值,只能体现其使用者的价值取向。对于工具逻辑能否全面解决朴素逻辑所带来的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工具逻辑全然否定或是不考虑朴素逻辑,也就是说,它对朴素逻辑否定过度了。这种过度否定导致工具逻辑不能彻底清理朴素逻辑中的错误,不能甄别朴素逻辑中的正确成分。其次,工具逻辑本身是由三个矛盾的子范畴构成,即称名逻辑、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这就导致工具逻辑不能以一个统一的标准来梳理朴素逻辑。若依照系统化的程度来说,朴素逻辑是基础的,工具逻辑是相对高级的。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构成矛盾。他们之间斗争的一面不必多说,联系的一面则是称名、推理、表象加工三者在朴素逻辑中都可找到对应的行为。在朴素逻辑里,称名就是叫出“XX”的名字,说说它的内容,推理就是“猜”,表象加工就是幻想。这些具体的内容在朴素逻辑里是很一般的事情,但是在下一阶段的逻辑里,却都自成体系了。在此先对称名逻辑进行一些介绍。按照认知的串行形式与并行形式的观点来看,称名逻辑是转换逻辑。它实现串行思维(如语言加工)与并行思维(如表象加工)间的转换——将串行思维的结论,将并行思维的结论点化。它担负着对客体进行直接识别的功能,将处于潜意识的朦胧认识或是观念之外的实在物概念化至意识层面的功能,并为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提供严格的素材(确切的起点),同时又要对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的结论进行再加工,再次开始称名。称名逻辑要求所得出的名称或是属性与相应的前提以及称名的对象范畴相一致——在形式上,反对在同一个前提下,违反概念与范畴一一对应的情况,违反概念间单一形式的从属关系的情况;在内容上,反对称名过度或是称名不足而导致的概念范畴与对象范畴显著地不一致。具体来说,比如实在的香蕉被叫做“香蕉”与“菠萝”,概念的“番茄”对应实在的番茄与哈密瓜,概念的“粉笔”既对应粉笔本身还对应实在的物质,以及黑色的马叫做“马”白马则不是“马”等诡辩的情况都是称名逻辑所反对的。称名逻辑的操作过程是对属于一定范畴的事物进行命名与描述。命名,是把范畴本身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元素进行命名(元素命名)。描述,是把范畴本身当作描述的疆界来描述范畴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属性描述)。在元素命名的过程中,涉及命名精度的问题。比如一棵榉树,一般的人看见了,说“有一棵树”就可以了。但是搞植物的人,就可以说出是属于什么种属的哪种榉树。元素命名要使其元素的名称与精度的要求相一致。属性描述,则涉及描述的前提范畴的问题(注意,是描述的前提范畴,不是描述的对象范畴)。由于一个范畴的属性是举之不尽的,因此就需要对描述行为本身加以限制。例如要求谈谈你自己,可能会不好说,因为可以说的东西太多了,而且一旦说起来,如条件允许是可以说到生命终止的那一刻的。所以就要限定“说”本身,比方说,要求你在“XX方面”谈一谈你自己。在用称名逻辑给出了事物的属性或名称之后,它能够做的仅仅是在属性与名称之间进行转换。这种转换,就是称名逻辑的归纳与演绎——由名称向属性转换,就是演绎;由属性向名称转换,则是归纳总之,在称名逻辑将一个事物描述为一个点(元素命名)或是许多条线(属性描述)之后,若要对“点”或“某一条线”进行继续加工,就要用到形式逻辑,若要对若干条线组成的面这个整体进行加工,则需要表象逻辑。这就是称名逻辑之所以是另外两种逻辑的起点的原因了。之所以说“严格”,乃是由于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并不会像称名逻辑那样自觉考虑自己的起点的性质是什么。也就是说,这两类逻辑对于其起点是跟着感觉走,觉得什么是对的,就以什么作为起点。例如费尔巴哈,他认为人是纯粹自然的生物,又认为人有超自然的价值与习性——他对于“人”的称名是混乱的。于是,在他的人本机械唯物论里,就既承认物质第一性,又承认是人的意识创造了历史与社会,还提出了纯粹只有“爱”这个属性的神。他就是称名的工作没有做好,然后用形式逻辑一杆子捅到底,就形成其机械唯物论。形式逻辑最怕的就是矛盾,但是形式逻辑所催生的哲学之一——机械唯物论却是充满了不能自圆其说的东西的。这里再简单说一下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表象逻辑是并行逻辑,其要求人同时把握并操作多个属性。运用这种逻辑的人,会说其脑袋里有一幅图,或是他在脑袋里搬运、翻转、修改某个“物品”。艺术创作、图纸任务、空间任务以及顿悟式的学习过程都是离不开表象逻辑的。形式逻辑是串行逻辑,其本质是直线式的推导,其任务在根本上是对某个属性进行深度加工。其逻辑的每一项只能由单一的内容,至少是没有矛盾的内容构成。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看形式逻辑与称名逻辑和表象逻辑相比有什么差异了。与称名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直接动力是逻辑的规则与要求,称名逻辑的直接动力则依赖于“发现”。在语言功能上,称名逻辑提供语言的齿轮,形式逻辑使之运转起来。形式逻辑的优点是运动性,即形式逻辑是一个不断推导的过程,但称名逻辑却只能进行一次转换。形式逻辑的缺点是,由于其只能加工单一的属性,这就使得用它来把握复杂事物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事物属性的丢失,导致原本完整的事物变得支离破碎,原本有联系的事物变得孤立起来,甚至在意识层面上自相矛盾。形式逻辑使得称名逻辑有价值,但是却不会自觉按照称名逻辑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逻辑起点。由于起点的不严谨,这就可能产生出完全符合形式逻辑的规则的谬论。与表象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前进是步步为营,表象逻辑主要依赖顿悟(不知怎么地一下子就想到了,就觉得应该那样)。形式逻辑是语言的、听觉的逻辑。表象逻辑则是图画的、视觉的逻辑。在语言上,表象逻辑不容易表达(需要用称名逻辑将表象转化为语言),但是形式逻辑却不存在这个问题。形式逻辑的优点是可以对事物的局部进行深度加工,缺点是无法在一个逻辑过程中既把握局部又把握整体。因此,在形式逻辑进行归纳活动的时候,往往会犯以偏概全或是用一般来推特殊的毛病。形式逻辑的推导过程,是一个不断变换范畴的过程。他可能变到了与其起点,与之原有整体相矛盾的那边还不自知——因为它否认矛盾,所以自身矛盾了却还不知道。不过,由于起点的不严格与对整体的把握的缺失,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必然的。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形式逻辑同样可以催生哲学。除了机械唯物论,还有客观唯心主义以及神学都是形式逻辑的产物。自然,形式逻辑也生产着西方自然科学。此种形式逻辑的自然科学方法,被叫做逻辑实证主义。形式逻辑完全失灵了的形态则是繁琐哲学。有意思的是,同一个母亲的孩子相互间都是矛盾的,自身也是充满矛盾的。可这位母亲却千方百计地否认矛盾——这正应验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若要掩盖矛盾,那么被“掩盖”了的矛盾将以更加光怪陆离的形式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不难看出,如果我们的只承认形式逻辑,那么朴素逻辑、称名逻辑、表象逻辑都将非法。但是形式逻辑本身又完成不了另外这些逻辑的任务,也就是说,形式逻辑并不是最一般的逻辑。再加上形式逻辑也不能统合其他逻辑,也就是说,形式逻辑不是最抽象的逻辑。因此,最抽象而又最一般的逻辑就登场了,即辩证逻辑。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辩证逻辑的三条原则,即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另外,辩证逻辑有五个维度,即原因维度(内因外因、根本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主次维度(主次矛盾、主次方面)、一般-特殊、相对-绝对、整体-局部。三条原则与五个维度集中体现为“矛盾”的观点及分析方法。在方法上,辩证逻辑要求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矛盾的观点看待问题,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求明确讨论问题的前提范畴。主张确定的范畴下,有确定的真理。辩证逻辑不是把矛盾封装起来,其本身就是建立在矛盾之上的——这是辩证逻辑与次协调逻辑的本质区别。辩证逻辑不是要维护一个将要崩溃的粉饰出来的没有矛盾的逻辑系统,而是把矛盾本身当做内容来研究。形式逻辑所做的正确的事情,在辩证逻辑看来,那或者是在论述量变,或者是在论述一个处于缓和状态下的矛盾,或者是在论述一般性。这种论述本身是有意义的,但是若形式逻辑要将其方法贯穿到一切领域里,由于它不兼容且无法调节处于辩证逻辑下位的其他逻辑间的矛盾,因此夸大形式逻辑不是正确的做法。辩证逻辑除了有特有的分析方法外,还是其他逻辑的元逻辑——它调节操纵着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实际上,辩证逻辑与包括工具逻辑与朴素逻辑在内的非辩证逻辑构成矛盾关系。朴素逻辑中,我们可以看到“联系”、“对立”等观点。在工具逻辑里,我们可以看到整体的观点、范畴的观点、局部的观点。这些观点终于在辩证逻辑里统一了起来,并可以各司其职。辩证逻辑并不要取消其下位逻辑。就逻辑本身来说,其本来就是在下位逻辑存在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这正应验了辩证逻辑本身的一个观点,即矛盾自身推动自身发展。因为其下位逻辑存在矛盾,所以它才能也是必然出现。所以如果取消了下位逻辑,就等于取消了下位逻辑间的矛盾,那么辩证逻辑也就会失去其逻辑上的来源。但是如果说辩证逻辑的产生对下位逻辑没有影响,这显然又是一种错误。如果说辩证逻辑出现以前,下位逻辑是处在乱斗中,那么辩证逻辑出现以后,下位逻辑间的关系就变得可以解释与控制了。不过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由于先天后天的影响,对于具体来说的五种逻辑(朴素、称名、形式、表象、辩证)的接受情况不同。因此,若是擅长使用非辩证逻辑的人遇到了问题,不妨试试用辩证逻辑来调节一下。下位逻辑能够解决的问题,那就用下位逻辑来解决,如果不能,就要用上位逻辑来解决。相较于辩证逻辑巨大的思维工作量,有时下位逻辑能够用少量的脑细胞给出一个适当的答案。[编辑本段]五.其他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黑格尔的大小逻辑讲的是哲学,不讨论从形式上讲有什么样的前提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结论这样的推理形式方面的问题。其实,在现今的非经典演绎逻辑中确实有一支是与辩证逻辑有很多相似之处的,这种逻辑就是次协调逻辑(又常称为费协调逻辑、亚相容逻辑,也有人称之谓悖论逻辑、辩证逻辑)。这种逻辑承认经典演绎逻辑中的“矛盾律”并不普遍有效,试图将“矛盾”封装起来,不让其危害整个系统。许多认同黑格尔辩证逻辑的人也是因为看到了现代经典逻辑中的悖论问题,而企望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事实上,类似的方法已经有了,这就是次协调逻辑。然而,次协调逻辑是隶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如果次协调逻辑真是辩证逻辑的话,那么这种辩证逻辑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一支,而不是独立于其外。不过,次协调逻辑尽管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许多区别,并不能简单的说它是辩证逻辑。
第2个回答  2017-08-10
谈读书-培根读书能给人乐趣、文雅和能力。人们独具或退隐的时候,最能体会到读书的乐趣;谈话的时候,最能表现出读书的文雅;判断和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那些有实际经验而没有学识的人,也许能够一一实行或判断某些事物的细枝末节,但对于事业的一般指导、筹划与处理,还是真正有学问的人才能胜任。耗费过多的时间去读书便是迟滞,过分用学问自炫便是矫揉造作,而全凭学理判断一切,则是书呆子的癖好。学问能美化人性,经验又能充实学问。天生的植物需要人工修剪,人类的本性也需要学问诱导,而学问本身又必须以经验来规范,否则便太迂阔了。机巧的人轻视学问,浅薄的人惊服学问,聪明的人却能利用学问。因为学问本身并不曾把它的用途交给人,至于如何去应用它,那是在学问之外,超越学问之上、由观察而获得的一种聪明呢!读书不是为着要辩驳,也不是要盲目信从,更不是去寻谈话的资料,而是要去权衡和思考。有些书只需浅尝,有些书可以狼吞,有些书要细嚼烂咽,慢慢消化。也就是说,有的书只需选读,有的书只需浏览,有的书却必须全部精读。有些书不必去读原本,读读它们的节本就够了,但这仅限于内容不大重要的二流书籍;否则,删节过的书,往往就像蒸馏水一样,淡而无味。读书使人渊博,辩论使人机敏,写作使人精细。如果一个人很少写作,他就需要有很强的记忆力;如果他很少辩论,就需要有急智;如果他很少读书,就需要很狡猾,对于自己不懂的事情,假装知道。历史使人聪明,诗使人富于想象,数学使人精确,自然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和修辞学使人善辩。总之读书能陶冶个性。不仅如此,读书并且可以铲除一些心理上的障碍,正如适当的运动能够矫治身体上某些疾病一般。例如:滚球戏有益于肾脏;射箭有益于胸部;散步有益于肠胃;骑马有益于头部等等。因此,假若一个人心神散乱,最好让他学习数学,因为在演算数学题目的时候,一定得全神贯注,如果注意力稍一分散,就必得再从头做起。假若一个人拙于辨别差异,就让他去请教那些演绎派的们,因为他们正是剖析毫发的人。假若一个人的心灵迟钝,不能举一反三,最好让他去研究律师的案件。所以,每一种心理缺陷,都有一种特殊的补救良方。1.知识就是力量。2.历史使人贤明,诗使人高雅,数学使人高尚,自然哲学使人深沉,道德使人稳重,而伦理学和修辞学则使人善于争论。3.为了要替自己煮蛋以致烧掉一幢子而毫不后悔的人,乃是极端的利己主义者。4.人是一切的中心,世界的轴。5.有经验的老人执事令人放心,而青年人的干劲则鼓舞人心。如果说,老人的经验是可贵的,那么青年人的纯真则是崇高的。6.同情是一切道德中最高的美德。7.一个人如果对待陌生人亲切而有礼貌,那他一定是一位真诚而富有同情心的好人,他的心常和别人的心在一起,而不是孤立的。8.幸运并非没有许多的恐惧与烦恼,厄运也并非没有许多的安慰与希望。9.当命运微笑时,我也笑着在想,她很快又要蹙眉了。10.内容丰富的言辞就像闪闪发光的珠子。真正的聪明睿智却是言辞简短的。11.如果你考虑两遍以后再说,那你说得一定比原来好一倍。12.我们的语言,不妨直爽,但不可粗暴、骄傲;有时也应当说几句婉转的话,但切忌虚伪、轻浮与油滑。13.对一个人的评价,不可视其财富出身,更不可视其学问的高下,而是要看他真实的品德。14.顺境的美德是节制,逆境的美德是坚韧,后一种是较为伟大的德性。15.无德之人常嫉妒他人之有德。16.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17.你愈是少说你的伟大,我将愈想到你的伟大。18.我认为善的定义就是有利于人类。19.明智者创造的机会比他发现的要多。20.由智慧所养成的习惯能成为第二本性。21.无论你怎样地表示愤怒,都不要做出任何无法挽回的事来。22.严厉生畏,但是粗暴生恨,即使公事上的谴责,也应当庄重而不应当侮辱嘲弄。23.狡猾是一种阴险邪恶的聪明。24.在我们生命的网上,不能隐匿着虚伪,否则,便在每根纵横的线上,都永远留下腐烂的痕迹。25.虚伪的人为智者所轻蔑,愚者所叹服,阿谀者所崇拜,而为自己的虚荣所奴役。26.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无拘无束。27.研究真理、认识真理和相信真理,乃是人性中最高的美德。28.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的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29.美貌倘若生于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身上,当然是很光彩的;品行不端的人在它面前,便要自惭形秽,远自遁避了。30.美的至高无上的部分,无法以彩笔描出来。31.美有如夏天的水果,容易腐烂且不持久。32.只有美貌而缺乏修养的人是不值得赞美的。33.节俭是美德,惟需与宽厚结合。34.金钱是品德的行李,是走向美德的一大障碍;因财富之于品德,正如军队与辎重一样,没有它不行,有了它又妨碍前进,有时甚至因为照顾它反而丧失了胜利。35.对小钱不要过分去计较。金钱是生着羽翼的东西,有时它会自行飞去,有时必须将它放出去,才能带回来。36.金钱是好的仆人,却是不好的主人。37.好的运气令人羡慕,而战胜厄运则更令人惊叹。38.如果问在人生中最重要的才能是什么?那么回答则是:第一,无所畏惧;第二,无所畏惧;第三,还是无所畏惧。39.幸运的时机好比场上的交易,只要你稍有延误,它就将掉价了。40.谁能比这种人更痛苦呢,他们人虽在世,却已亲身参加了埋葬自己名声的丧礼?41.金钱是个好仆人,但在某些场合也会变成恶主人。42.金钱好比肥料,如不撒入田中,本身并无用处。43.人们以为他们的理性支配言语,偏偏有时言语反而支配理性。44.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45.重复言说多半是一种时间上的损失。46.一次背誓以后,什么誓言也靠不住了。47.誓言是否有效,必须视发誓的目的而定;不是任何的目的都可以使誓言发生力量。48.青年长于创造而短于思考,长于猛干而短于讨论,长于革新而短于持重。49.炫耀于外表的才干陡然令人赞羡,而深藏未露的才干则能带来幸运。除了知识和学问之外,世上没有任何其他力量能在人的精神和心灵中,在人的思想、想象、见解和信仰中建立起统治和权威。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当你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当你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当你处世行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懂得事物因果的人是幸福的。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够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掌握知识方能到。求知太慢会弛惰,为装潢而求知是自欺欺人,完全照书本条条事会变成偏执的书呆子。求知可以改进人和天性,而实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实习尝试则可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这是一门技艺。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有的知识只须浅尝,有的知识只要粗知。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揣摩。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否则一本好书将象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辩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因此,如果一个人还原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如果一个人只愿孤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很狡黠,才能掩饰他的无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以通过运动为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数学稍不仔细就去出错。缺乏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最讲究繁琐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如此等等。这种种头脑上的缺陷,可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论爱情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因为在舞台上,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它有时象那位诱惑人的魔女,有时又象那位复仇的女神。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情。只有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底亚是例外。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严肃多谋的人。这说明爱情不仅会占领开旷坦阔的胸怀,有时也能闯入壁垒森严的心灵----假如守御不严的话。埃辟克拉斯间说过一句笨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似乎本应努力追求高尚事业的人类,却只应象玩偶般地逢场作戏。虽然爱情的奴隶并不同于那班只顾吃喝的禽兽,但毕竟也只是眼目色相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眼睛本来是有更高尚的用途的。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总是需要那种浮夸谄媚的词令。而在其它场合,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古人有一句名言:“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的。”----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因为甚至最骄傲的人,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贱。所以古人说得好:“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朱幻波游客回答于:-9-10:49:31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当你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当你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当你处世行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懂得事物因果的人是幸福的。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够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掌握知识方能到。求知太慢会弛惰,为装潢而求知是自欺欺人,完全照书本条条事会变成偏执的书呆子。求知可以改进人和天性,而实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实习尝试则可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这是一门技艺。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有的知识只须浅尝,有的知识只要粗知。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揣摩。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否则一本好书将象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辩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因此,如果一个人还原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如果一个人只愿孤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很狡黠,才能掩饰他的无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以通过运动为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数学稍不仔细就去出错。缺乏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最讲究繁琐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如此等等。这种种头脑上的缺陷,可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论爱情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因为在舞台上,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它有时象那位诱惑人的魔女,有时又象那位复仇的女神。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情。只有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底亚是例外。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严肃多谋的人。这说明爱情不仅会占领开旷坦阔的胸怀,有时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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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和辩证法有什么区别?
诡辩是不符合逻辑学的,一般都是诡辩家和现在的一些无聊青年玩的文字游戏,没有什么值得提倡的。比如希腊的诡辩师生的学费案例就比较经典。辩证法是科学的、符合历史潮流的方法论,主要叙述的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除了在历史政治上的应用外,其实现实生活中也无处不在,只是很多时候被我们所忽略罢了。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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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这个概念属于逻辑学范畴辑吗
诡辩”这个概念属于逻辑学范畴辑吗  我来答 3个回答 #热议# 该不该让孩子很早学习人情世故? 匿名用户 2017-08-10 展开全部 希望能帮到你,有什么不懂的欢迎追问我采纳下好吗,谢谢形式逻辑是指的比较数学领域的逻辑推导的概念。而我们平时说的普通逻辑包括很多经验和常识的成分;详解见下:一.内涵形式逻...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论证和智者学派诡辩论的区别?
我们的认识从经验开始,逻辑学从语言、命题和概念开始。概念的谓意一般是以主谓词的结构出现,而亚里士多德总结到:一般的概念的构成或者阐释都可以用大概10(有时候是8)个范畴概括下来,比如 实体、量、关系、空间、时间、位置、状态、主动、被动等。也就是说我们认识的存在、我们描述一个物体、认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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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看到你的问题,我依稀记得古希腊哲学流派中有过相关的,查阅资料后,看到了以下的内容: “公元前450年前后,希腊思想转向政治和伦理问题,转向了人类中心论。雅典的直接民主需要人们有较高的教育水平,而且人们有了一定的知识和文化素养,才可以提高自己对公共社会的影响力。智者派应运而生,他们通过传授公共...

求辩论中有关"诡辩"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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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逻辑学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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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相对主义和诡辩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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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中有哪些著名的悖论?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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