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土地承包问题

我母亲10年前因为工作的关系,转成了非农业户口,我也与1998年由于升学将户口转出,家里只有父亲一人农业户口。母亲所承包的耕地早就退出去了,还剩下我和父亲的。父亲06年去世,家里没有了农业户口。我和母亲一直在本乡镇工作。现在村上要求我们将父亲和我的承包地退出去,理由父亲去世,家里已经没有了农村户口。但是在同一个生产队,这几年相继去世了好几个人,因为家里还有农业人口,这几个人的耕地就没有收回。我想问问,这何不合理?为什么别人家去世的人不退,而我们的要退?另外,家里的宅基地还能继承吗?由于很久没人居住,现在老房子已经垮塌。

这个情况,你可以查看《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你家里已经没有属于这个集体组织的人了,也就不能继承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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