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10年前因为工作的关系,转成了非农业户口,我也与1998年由于升学将户口转出,家里只有父亲一人农业户口。母亲所承包的耕地早就退出去了,还剩下我和父亲的。父亲06年去世,家里没有了农业户口。我和母亲一直在本乡镇工作。现在村上要求我们将父亲和我的承包地退出去,理由父亲去世,家里已经没有了农村户口。但是在同一个生产队,这几年相继去世了好几个人,因为家里还有农业人口,这几个人的耕地就没有收回。我想问问,这何不合理?为什么别人家去世的人不退,而我们的要退?另外,家里的宅基地还能继承吗?由于很久没人居住,现在老房子已经垮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