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设,激发食品生产与经营单位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诚信意识,实施企业质量安全分类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与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食品生产与经营单位(简称食品单位),指依法成立,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 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应结合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管,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重,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 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与督促实施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经贸、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还负责协调出入境检验检疫和海关等部门,依照本办法协同做好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工作。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与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
第六条 食品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自身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 各类食品行业协会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单位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普及与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与食品单位参与社会诚信评价活动,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诚信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广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6日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以穗府〔2012〕9号印发。《办法》分总则、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信用奖惩、附则6章31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穗府〔2007〕30号)予以废止。
广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与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食品生产与经营单位(简称食品单位),指依法成立,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第四条 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应结合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管,褒奖守信与...
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强化对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严格管理,以保障市民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其主要内容包括: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2. 食品的定义广泛,涵盖各种供人...
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条例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管理,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的生产活动则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生产、酒类食盐等特定领域的生产经营和监管,以及生猪屠宰监管,遵循国家和省内的相关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
广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布
广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第四章详细规定了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公布流程与原则。首先,公布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必须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同时,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这体现了对公平与隐私权的尊重与保护。市经贸、农业、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食品安全...
广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 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广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单位的监管分为四个类别,依据其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的守法和诚信状况进行分类。监管机构根据政府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单位进行的日常监督管理结果,以及行业协会、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对食品单位进行分类。食品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分为资质记录、良好行为记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不得出厂销售。无证生产或销售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将受到法律制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下,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公众有权对违反此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信息将被保密,并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国家规定的奖励。
广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食品安全信用奖惩
广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主要阐述了食品安全信用奖惩措施。具体来说,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食品单位,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了相应的支持与监管措施。对食品安全信用一类单位,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会给予其建立良好信用的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支持,鼓励社会资源向其倾斜,并在公共服务、社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