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应得多少赔偿金

您好,公司对员工工资不透明,并且不给工资条,向领导反应也不予理会,,最后跟老板谈,老板说我工资是5000,其中包含了到手工资3400和扣除个人保险310和公司交的保险1000多,,,我提出公司交的保险不能算去员工工资,,,并查询相关法律给老板,,,,现在老板有意辞退我,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被辞退,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金?

辞退最高的赔偿是违法辞退的,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2个月工资赔偿金。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原因不同,享受的待遇不同。按以下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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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1
按照《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内必须写明劳动报酬。你的情况可根据如下情况判断:
一、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在合法的试用期内,那么公司要辞退你比较容易,除应得工资外很难得到赔偿。什么叫合法的试用期?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老板在合法试用期内辞退你,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补偿三天工资,如果试用期违法,可寻求劳动仲裁。
二、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已过,在你未违反《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相关规定时(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失等),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与你协商(双方谈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依法得到的补偿金是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未满一年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如果公司未按上述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按双倍补偿金要求赔偿。
三、公司与你未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工作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依法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双倍工资可最多要求11个月。但需注意,双倍工资补偿有时效期,时效期为一年,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年的,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待遇,公司不必支付二倍补偿金,所以公司若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要尽快寻求劳动仲裁,不要超过时效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2-20
安照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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