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除劳动关系又与别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如题所述

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能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没有异议,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签订双重劳动合同,但是有一定的风险,建议最好与原单位解除后在与新单位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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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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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03
因为你还没有和老公司解除劳动合约,所以即使你和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无效,老公司知道了可以追究你违约的责任。包括劳动法规定的违约各种必须承担的责任,可能是刑事也可能附带民事赔偿,以及违约金等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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