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卖房妻子不同意,只要丈夫与买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履行合同。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一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卖房子老婆没签字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丈夫卖房妻子没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无证据证明双方具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买房人属于善意第三人,妻子不能主张该合同无效,但可以向丈夫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
夫签合同卖房,妻没签字是否有效
丈夫签合同卖房,妻子没签字。要是妻子不否认,合同就是有效的。在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的情况下,需要区别对待。如果买房是善意取得的,可以视为有效,如果是非法取得的,则无效,或者说,合同只要其妻子不否认,该合同就是有效的。法律分析签合同卖房,夫妻一方签字一方没签字的,只要没签字的一方不...
丈夫卖房需要妻子同意吗
法律分析:丈夫卖房妻子不同意,只要丈夫与买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履行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卖房子老婆没签字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女方没有签字卖掉房屋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男方个人房屋的,卖房行为有效。如果是共同财产的,男方私自卖掉房屋,受让人是善意取得的,买卖行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
未经配偶同意夫妻一方独自卖房有效吗
未经配偶同意,一方独立卖房签订的合同有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
丈夫私自卖房 妻子能否主张买卖无效
妻子能主张买卖无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是处分权;丈夫处分夫妻共同房产应当经妻子的同意,未经妻子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妻子可以拒绝追认,该合同即为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夫妻一方不同意卖房 合同有效吗
1、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即使另一方不同意,也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2、《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
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签署卖房协议
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签署卖房协议有没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这个卖房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妻子追认,协议生效,如果妻子不签字,协议无效。如果房子是丈夫婚前财产,则此协议是有效的。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名下房子另一方不可以私自变卖。婚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所有,所以单方不...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办,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夫妻中一方擅自卖房,房屋合同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这种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双方非因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后,取得共同意见。一、夫妻一方擅自卖房合同无效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
夫妻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能否主张合同无效?
房主的妻子以房产共有人身份向法院起诉,以自己从未同意售房为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法院审理后认为,房产证记载的名字只有房主一人,其妻子的名字未记载在房本上,根据不动产公示制度,其丈夫不同意出售房产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驳回房主妻子的诉讼请求。原告未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