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国家统一的,都没什么问题。关键是公司还有个补充协议。里面写着:和我们签约1年,如果没有到一年,我们提出辞职,需要按照每月1200元赔偿公司的损失这条有效么?如果没到一年,我不想做了,依照劳动法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单位有权利让我赔偿么?
公司没有任何培训哈另外一条的意思是 如果签了保密协议 而我没有遵守协议 泄露了公司机密 公司才有权找我赔偿是么?
是的,而且在竞业限制期内,单位需要每月支付你约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