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进入某事业单位从事管理一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上面的工作岗位是管理一职,由于本人的工作表现好,于2012年将本人调到总部从事其它的工作,在工作中一直矜矜业业直到今年8月 我们被移交到另一个部门,移交之前听管我们的领导说我有可能会被留下来做其它的工作,我不是很同意,想继续我之前的工作,在第二天开会时,领导没有提到我会被留下来做其它工作,叫我还是留在原有的工作岗位上,本以为领导不会在调动我,谁知10天后 ,他以我不服从工作调动为由,将我调到一线,而且之前没有人通知我,也没有书面告知,请问他这样合法吗 ,我想离开单位该怎么办,能得到单位的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