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理由 无事先告知调换工作岗位 我可不可以拒绝 如果我辞职 能得到补偿吗

各位谁能帮帮我。2012年2月份开始我在一家四星级酒店做宴会预定的工作。已经在岗位上干了七个多月了。期间无任何工作失误。昨天下班之后突然接到经理电话。说是让我今天去干服务员。没任何理由。而且事前没有任何书面或者当面的沟通。
服务员比之前的工作差很多。而且我好歹大学毕业。当时应聘就是宴会预定。也不至于去做服务员吧。。这感觉就是公司内部的排挤。所以我不想接受这份调动。
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如果我因为我不接受。公司把我辞退。或者我自己因为此时辞职。。会得到补偿吗?补偿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工资?
而且公司规定半年以后给交养老保险。现在7个月了。还是没给交。我能不能要求公司补偿我这块的损失?具体是什么金额?
谢谢为我解答的人了。。真心谢谢。。。

针对此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一是如此调动的原因,可以找沟通一下;二是当次的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有无书面明确,如果没有,则不好办。
按常规来说,公司不违反劳动法,加上你工作时间短,在单位还没有说服力,公司也没有什么重要把柄在你手中,你无法与其正面抗衡,除非你准备跳槽了。而且你跳槽,公司不会给你补偿;如果你不服从分配,单位通过一定程序,确定是你违反单位规定或纪律,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也得不到补偿;不过养老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如果不准备跳槽,就不要把事情搞僵,建议:
1、找现在的部门主管了解一下情况,表达你还想留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看看他能否给你提供什么帮助或建议;
2、找人力资源部沟通,可以提出自己的不理解,希望得到解释,
3、准备好方案,力争达到自己目标。如达不到,就退而求其次,提出你的条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接受调动;一般情况,你同意调动,接受比原来差的工作,支持他们工作,单位会接受你的条件(只要不太过份);如果任何条件都不答应,你就应做好准备,找退路,早点与这单位说再见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15
你拒绝调整岗位,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不对。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一方不能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调整岗位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动,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强行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也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你因用人单位调整你的岗位不想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这样才能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5
你可以拒绝调岗,但是要跟领导沟通。公司辞退你要有正当的理由,如果你自己辞职时没有补偿的。另外你要找公司赔偿保险等损失,那需要找法律援助。请法律大神帮忙解答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