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23
首先: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包含在不含税的销售额中。
其次:明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1、如果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则支付的加工费和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处理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加工费+进项税额+代扣代交的消费税)
*此时,委托加工物资销售时不缴纳消费税,只缴纳增值税*
2、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产品的,则支付的加工费和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处理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代扣代交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加工费+进项税额+代扣代交的消费税)
* 此时,委托加工物资在销售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不会形成增值额,进而也不行成利润*
再次:看消费税计税价格
消费税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从公式也看出消费税在产品形成利润之后,不在形成利润之前,也就是说与形成利润项没冲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