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再支付1-6月,共计6个月左右工资。
无正当理由辞退,属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1*2=2个月工资)。
共计需赔偿8个月工资。
现在跟员工协商补签劳动合同,但是她不同意,我们是否可以书面提出提前一个月跟她解约?如果书面通知并提前一个月我们是否就不用双倍赔偿?我公司愿意接受补偿她五个月的工资
追答追偿双倍工资是劳动者的权利,你们提出补签合同对方肯定不同意的。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是有条件的,即使书面通知并提前一个月也不能规避对方因未签劳动合同而提出的双倍赔偿。双倍工资是惩罚性赔偿,跟经济补偿不是一回事,建议你搜一下劳动法全文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