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变相裁员我合同到期没续签我能拿什么补偿

我想问我是11年8月进的公司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本来合同到期是到12年9月30本来要续签合同的然后公司到年终准备吧我们这一块的人全部开除了就和我领导说先不要续签合同了先做到了现在公司说要开人而且都到12月了去哪里找工作我实际工作到11月10日公司加大任务量逼退我们请问我能要求补偿什么.还有年终奖能要求补偿么还有我是我们公司劳动派遣的我应该去告劳动派遣公司还是我们公司是直接去法院么

1.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2条)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劳动合同法第14条)。
4. 所以公司不和你签,对你有好处:付二倍工资或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现在公司要辞退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9358308.html?fr=qrl&inde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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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4
找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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