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单位二手房只过户了房产证,土地证还是原房主名字,现在想卖房,土地证能否直接更名到买方名下

1、原房主找不到了,如土地证须要更名到我名下,怎么办理?请详细说明
2、因是单位福利房属划拔性质,更名需要哪些费用?

1、第一位业主如果手里面有土地证,那么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时,第一位业主就必须到场签字
2、如果是单位的福利分房,土地性质还是划拨,那么过户费用就比较高了,看看土地面积是多大,要是超过50平,那么还得找评估公司评估,然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土地面积没有超过50,那就不需要评估,但是也得交土地出让金,具体是多少钱,你得咨询你们当地的土地局,看看你们所在地的地价。
总之一句话,划拨的地缴纳的费用比较高追问

当初买房时土地证还没办下来,都是一年后才拿到土地证的,那时原房主已经不在本地了。现在我想卖房还必须把原房主本人找来吗?我属于这套房的第二位业主了
如果我卖房是不是要把当初第一位业主卖给我时的那笔土地出让金给补交了,然后现在买我房的人还要出土地出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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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8
可以拿原来的土地证到土地管理所直接办理就可以只收工本费。
第2个回答  2013-08-08
干嘛要买2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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