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情形,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者是否合法?
劳动者”自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10月25日(半年内)累计迟到达18次“违反用人单位规章至中”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查属实,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级处分或不经预告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 .... 2 ..... 3 ..... 4 ....... 5 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累计旷工6日(含)或1年旷工达12日者(矿工一日扣罚三日薪资)。半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8次或当月超过18次者。“ 上述情形,劳动者是否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