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512地震前一天,我们转让了一间铺面给别人,房租一万三,还剩半年到期,房租加上转让费一共收他一万五,因为512地震的发生,我们铺面的证件都来不及注销,结果,512过后,租承者突然找我们说:你们证件转让是违法的,要么把钱退还我们,要么打官司,(当时,铺面还有半年到期,没写任何的合同,或者收据,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就这么简单)我们跟他解释,并没有转让证件给你,是因为忙,我们没注销,并不是转让给你,他不听,扯到转让费上面来,说转让费是违法的,是欺诈,请问,转让费真的是不合法的吗
你现在打官司最多也就让你退房租,你们的情况属于不可抗拒的,经济调节问题,没有责任方
回答者:golp - 魔法师 五级 6-5 10:27
转让门面,当时是你情我愿,又没有强迫他一定要租,也没什么过高的要求,我们现在为什么要退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