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4-16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
如果主动辞职,不到一年的,不给加发一个月的工资补偿,这没有问题。
如果说是主动辞职,要扣除辞职当月或上月的工资,这是无效的。
第2个回答 2013-04-16
这个约定有些模糊,定义不清。
1、如果是指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且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是可以扣发已工作期间工资的,但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2、如果劳动者履行了上述提前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公司就无权扣发一个月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4-16
你好,上面留言所说,不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合法。
纵横法律网-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梁保东律师
第4个回答 2013-04-16
1、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且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是可以按合同规定要求按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工资。
2、如果劳动者履行了上述提前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