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5月进的公司,当时进去是签的一年劳动合同。期满之后2011年5月又续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近来公司经营不善,今天收到了裁员通知,要求这月底就走,公司方面也没有提前一月通知,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要求赔偿?谢谢!现在是新手号,我之后会追加分数感谢大家!
谢谢你 黎律师 ! 刚才人事部的同事叫过去谈了一下 补偿的方式就是您说的这样。
谢谢你 我现在的情况是第一次的一年合同期满后来续签的三年合同,续签的三年现在只工作了不到一年,到今年5月份才满一年。
追答是按照实际的工作年限赔偿的。如果不满一年,又不满六个月的话,只能支付半个月的平均工资的,因为我之前也经历过,所以很了解这个,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