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突然被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今晚下班以后,公司突然打电话给我,让我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今天是15号,我说让我到下月15号拿这半个月工资,没有任何赔偿。我做设计的,上个月也只给了底薪没有给提成,工资都是直接发现金的,我工作没有任何失误,我现在应该如何让要求赔偿?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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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6
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12-1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至于怎么维权,要看具体事项了。比如说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都可以。
第3个回答  2011-12-16
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要提仲裁要有证据,如工资单,制服,工作牌,考勤卡,同事的证明都可以,越多越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3-12
未签劳动合同,公司解雇员工,赔偿事宜如下:
一、未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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