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18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2个回答 2011-12-18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最迟至员工离职后一年之内提起,在受理后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决。
纵横法律网 毕华宝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18
一年或更长。<知道或应当知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