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新的劳动合同法实行以后,是不是员工辞职以后公司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个问题:我在毕业在公司上班三年了,没有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会保险,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以前的社会保险吗?就是在公司工作三年的社会保险。 第三个问题:如果我现在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8月17日,新劳动合同法可以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