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几个问题?谢谢各位解答。

第一个问题:新的劳动合同法实行以后,是不是员工辞职以后公司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个问题:我在毕业在公司上班三年了,没有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会保险,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以前的社会保险吗?就是在公司工作三年的社会保险。
第三个问题:如果我现在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8月17日,新劳动合同法可以用吗?

问题一:员工自己主动辞职或离开公司是没有赔偿的.赔偿的是公司解除劳动者或与劳动者合同终止或者其他什么事情.前提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用劳动者.
问题二:你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的.这是合法的.
问题三:新劳动合同法要在08年01月01日开始执行.现在是不可以使用的.你的合同在08年01月01日之前签定的要用老的劳动合同法来处理,反之在08年01月01日之后签定的就可以用新的劳动合同法了.所以你现在签定的劳动合同还是只能用老的劳动合同法来处理.

我批评楼上的,不知道不要紧,不要误导别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8-17
第一个问题:新的劳动合同法实行以后,是不是员工辞职以后公司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应该。

第二个问题:我在毕业在公司上班三年了,没有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会保险,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以前的社会保险吗?就是在公司工作三年的社会保险。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

第三个问题:如果我现在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8月17日,新劳动合同法可以用吗?
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