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离职,公司说要扣半个月的工资,这个合理吗

我们上班的时候他们就说就试用期3个月,我现在做了是2个月多了,昨天让我签合同我是想离职了,不想签,所以老板就是扣半个月工资,这样能够合理么

解答如下:
违法。
第一、试用期只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可离职,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只要你按照第一点依法辞职,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只要是你工作的时间都应当发给你工资。
第三、协商不成建议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关键我们是还没签劳动合同,他劳动合同时有一条是这样子的,就是说未满半年离职当月工资减半,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合法

追答

第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第二、试用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违法,可以要求支付除第一个工作月外的其他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
第二、这样的规定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与法律相抵触的规定一律无效。

追问

我们之前有两个同事都是这样子的,第一个是被开除的,也是扣了半个月,他们也没说什么,这样子的话我们还可以一起去劳动局那啥么

追答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他的还没有过,你们可以一起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可是我们这里是很小的公司,人就那个3.4个,这也是个小地方劳工局会管么

追答

只要是劳动关系,无论多大,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都管!

追问

如果我们去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么

追答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仲裁时填写);
(2)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被申请单位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一项或某几项: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追问

工资单是有的,但是只有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娘就让我们签一下,我们拿不到 啊,其他的就只有一个考勤卡,还是那种刷卡的方式,只有在电脑上才能查出来

追答

如果有考勤卡,还能找到证人就足够证明有劳动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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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6
你应该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做了多久单位就应据实结算工资,单位因你离职扣你工资不合法。追问

是这样子的,我们还没签劳动合同,我是昨天和老板说的要辞职,老板没说今天让我不来或者怎么的,所以我就继续上班,我们18号发工资的

第2个回答  2012-05-16
这样是不合理的,你可以要求你的权益追问

但是他们也有他们的说法啊,他们说我们现在在试用期,而且又没签合同,他们说就是要扣除的,这是公司的规定

追答

这个规定明显是不合理的

追问

我也知道不合理啊,可这是小公司啊,劳动局会管么

追答

会管的,劳动者的事情无小事

追问

我们没有劳动证据哦,因为我们公司很小,什么都没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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