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后转正合同的提问

如题,我已在一家公司完成了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当时签订的是为期1个月的零时用工合同。该公司也在我试用期刚满的时候,审批通过我的转正申请,但是目前拖延了1个月又17天没有和我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我和这家公司目前处于无劳动合同保护状态下,该公司已经拖欠我整个试用期内的工资,及其后1个多月的工资。我不想在继续在这种无诚信的公司继续工作下去,提出离职要求。
现在我想询问的是:在这家公司最后的1个多月里,我能否提出双倍工资补偿的要求?这家公司在试用期内拒绝为我购买5险1金,我能否要求他们给我补上?对于拖欠我工资的事情,我应该如何寻求法律帮助?

先和人事部交涉,如果不解决直接去劳动部门投诉,这种小事情劳动部门很快就解决了,至于双倍赔偿基本不可能了,5险一金补不补也没意思,就算补了,也要扣你的一部分,并且离职不能取现金,没必要麻烦了。能把工资结清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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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5
能够提出双倍工资补偿的要求,你们情况属于无试用期,应该要求公司按正常用工待遇支付工资并补足差额。5险1金,我能否要求他们给我补上看是否继续在该单位,对于拖欠我工资的事情,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报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29
1、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双倍工资补偿要求。
2、你的试用期为1个月,社会保险可以从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
3、拖欠工资你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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