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知道丈夫借钱,但是没同意,假如离婚的话,这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以前挣钱后都交给妻子,前年年底时生病了,得了脑梗塞,去年一年在休养,没挣钱,今年身体恢复的不错,向银行借贷开展事业,希望让这个小家过得更好,当时打电话给妻子说明了一切事由,妻子不同意借贷,然后丈夫看准了这项目能挣钱,到底还是向银行贷了款,假如提出离婚的话,这个钱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呢?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要看你丈夫借了多少钱,如果数额非常巨大,且你没签字的话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银行能证明钱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的话还是有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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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4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笔钱是用于做生意,做生意挣的钱用于家庭生活,所以,应该算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离婚,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第2个回答  2019-02-24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如果债权人可以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认可的情况除外。你的妻子之前就没有同意这是一点,你也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所以不能算做夫妻共同债务。详细情况你可以自行百度“夫妻共同债务”,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3个回答  2019-02-24
一般来说是算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妻子确实不同意借款且丈夫未将投资所得用于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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