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生打工,但去厂子是以长期工进去的,我打离职的时候他让我一个月以后才能走我打完报告一个星期就告诉厂子我要走,然后他要扣我48小时的工资,说没找到人替我就算自离,这个钱我打电话能要回来嘛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