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口头告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后又反悔我该怎么办

单位是广州住长春的的分公司,我们签了4年的合同!只履行了两年零4个月的。经协商给我补偿金2个办月的,我同意隔月全部支付。我手机上有录音证据!但没过两天单位负责人又不同意支付了!叫我去上班!我该怎么办?
合同上签了给交社保结果一直没给交!
对了 分公司要准备注销,而且注销正在进行中!

你想继续上班那就继续上班嘛。不想上班的话,可以离职,反正你有一些证明。而且: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举报他们没给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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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到分公司现在的营业执照之类的,也把和总公司的关系弄清楚的话。他们总公司一样跑不脱,会有人承担责任的。关键是看你自己想不想继续在那上班追问

都闹僵了!不打算上班了!我能拿到我应有的补偿吗?

追答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在该分公司上班,没有得到应该有社保和其他福利待遇,并且能证明该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是肯定能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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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1
以未买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本律师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纵横法律网-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杨艳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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