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2年5个月就签了起初一年合同,后面一直没签,最近公司要跟我签合同,我不答应,公司就要辞退我。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2年零5个月,除了第一年签订了劳动合同,第二年至今都未签合同,按规定满12个月不签固定劳动合同的话就自动转成无期限劳动合同了,最近公司突然要求我签固定合同,我不同意,公司就以我不愿意签合同为由,要辞退我,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另我需要拿到退工单之后再进行劳动仲裁吗?如要仲裁需要些什么资料呢?(公司从入职开始就有帮我交社保,工资是发现金的,如果要工资表或者个调税申报资料的话需要重头至尾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超过一年,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同意解除这个视同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选择那一个,你都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同意解除劳动这个视同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认真看下面的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追问

但是也有说因为我之前签订过一年的劳动合同,所以没有11月工资的补偿,另公司老板听说要补我那么多公司,现在不急着要我走,拖在那里,准备等我自己找到好的工作向他辞职,如果我辞职的话还能有补偿吗?

追答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次日你相当于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如果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合同期满的第二个月主张双倍工资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你主动辞职,除非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你以该条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跟公司签了一年合同没到期,换了第三方新公司,新公司要降我们员工工资...
应该拿出自己的权力,集体向公司要回员工该有的待遇,否则罢工或者是去劳动局申报。

我与单位签订了五年的合同,现在合同期满,单位叫我去劳务公司签合,请问...
没拿到充分补偿之前,千万别答应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不管是合同到期终止,或是单位违法解除,你分别应得到经济补偿金或双倍补偿金作为赔偿。因为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你就和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了,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重新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及时你还在原单位上班。

我上班时没签合同口头答应老板干到过年放假,但现在家里有事只干了二十...
只有一个办法,协商解决,要不就认栽,问谁都没用。这就是不签合同的后果,吃一堑长一智。

合同签了一年已经到期但公司答应过给我缴金的,从未兑现过一直拖
你可以打12333投诉他,他肯定得帮你补缴,如果是综保,自己不用承担,完全有公司承担,如果是社保自己就承担235.40元,公司承担791.80元,自己衡量吧

我在某公司连续工作了三年,其间签了两次分别是一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 昨 ...
经济补偿是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另外,辞退没有提前一个月的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所以公司答应给4个月是有法律根据的,是补偿,不是赔偿。

没有经过领导同意,该签字的时候我不签,怎样?
2.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个就需要自己进行权衡了,这个责任的大小,是否在自己能承担的范围之内。领导平时待你如何?对你今后发展的影响等等。这些因素综合考虑,如果觉得综合结果是正向的,那就签吧。否则,就要婉拒了。比如,我是部门副职,单位的综合办每个月会找各个部门收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这个本来...

领导明明答应和我续签合同,但现在又变卦了,该怎么办才好?
这个真的没办法了,只能自认倒霉了,在公司里往往大部分的事情都是领导说的算,你就算现在去问他,他也只是会抵死不承认,毕竟你也没什么证明,只是口头承诺,他肯定不会认的。

口头答应签合同,最后没签成,对方告我,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让对方去告,因为你们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你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定了新的合同我没签,他就不让我继续上班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

...但现在已经干了快两年了公司一直不提保险事情,我可不可以申请仲裁...
可以 单位应该入职一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 可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