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我代表公司跟员工签的劳动合同是2年期限,试用期写的是3个月,员工的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是一样的,假如员工提起仲裁的话,这种情况这样会给公司带来什么不良的后果呢?
问题2:公司是新开业的,因为比较忙,招进来的员工没及时给他们签合同,最终给拖了3个月时间。这些天已安排员工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但有2位员工不管我们怎么劝说都不愿签,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求专业人士指教,很着急。谢谢!
主要是现在已经超过签订劳动合同(30天)的期限,所以我现在出具书面通知还有效吗?
追答你把我写的规定你看看,你还明白啥意思啊。呵呵,你要履行法律规定的动作即可。
追问就是出具书面证明给予终止劳动关系?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吗?
追答向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员工如果不签收,通过快递方式。
追问我们的终止方式应该写什么呢?真是太麻烦您了,谢谢!
追答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
XX:
因你不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现书面通知你,公司终止与你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公司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打入卡号或领取都可以)
公司章
年月日
好的。谢谢您!!!
追答你是否采纳,有个意见啊,呵呵
追问采纳
你好,谢谢你的回答,我知道我这个试用期是超出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问题是我的合同既然已经全部签成这样了,我想知道会有什不良的后果?还有什么补救的方式吗?
追答试用期到了,若没有辞退,就应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合同工资来计算就可以了,没有什么严重后果。
未予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就向其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就可以了。
明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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