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合同变更工作地点,自己不同意,提出赔偿要求劳动合同支持吗?

我是09年4月份到公司上班,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今年4月份合同到期。公司通知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地点变动较大,所以迟迟续签合同,我的情况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问题补充:
1,假如我不同意变更原合同工作地点,提出离职,有没有经济赔偿?
2,在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假如我因为工作地点变更提出离职,有没有经济赔偿?
问题补充:
目前合同到期已经将近3个月,新的续签劳动合同还没有签订,这种情况是不是对我很不利。
假如我不同意去外地,公司给我调岗,按原劳动地点调整别的工作岗位,我还是不愿意接受,提出离职,是否能享受N+1的赔偿金,另外什么情况下能拿到2N+1的赔偿。

1、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地点有具体的约定,这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款;
2、续签合同中如果变更工作地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话,则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不续签;
3、如单位一定要你续签且变更工作地点,你可以不同意。单位执意要这样,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违法的赔偿或补偿;
4、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目前合同期已经超过3个月但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两倍的工资;任何情况下你自己提出离职,单位可以不予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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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9
您的劳动合同在今年4月份已经到期,您虽然没有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但您仍然在那里工作,所以您现在与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针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您需要完整保存好您的打卡记录或是工作记录等证据,以防将来发生纠纷时用来证明您们劳动关系的存在。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如果公司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您不同意续订的话,您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按您所说的公司将工作地点变更到了外地,那公司对其他的条件是不是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比如提高了待遇或福利条件等,如果其他条件也有相应的提高的话,一般不能简单的认定为公司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那合同到期,公司通知您续订劳动合同而您不同意续订的,将得不到经济补偿金。追问

两个公司为子母关系,本来的是子公司,现在他要求我与母公司签订合同薪资不变地点还在原来的地方但属于长期出差状态,我不同意,因为我保证不了以后会调回母公司。我要求按照原来的合同与我续签公司不同意,另外我要求调岗,调到原来子公司技术部门(子公司签订薪水不变工作地点不变,还是技术部门)公司均不同意。还说子母公司是一个公司,说如果不同意就离职,但是说我是自动离职。能否帮我解释?

追答

子母公司是两家独立的公司,因为是两家独立的公司,所以如果您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与子公司的劳动关系就因合同到期而自然终止了,这时子公司还需支付您经济补偿金。因为您担心将来要去母公司上班,所以您可以在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中注明您的工作地点是在子公司,而不在母公司的经营地点上班。
现在您不接受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与子公司的合同又到期了,子公司不愿与您续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您离职的话,您是仍然可以要求子公司支付您3个月的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的,另外因为子公司提出的是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您实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与子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子公司还需支付您因为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没有续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综上情况,您可以得到3个月的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和合同期满一个月后至今的双倍工资。

追问

麻烦您律师,还要咨询下:我今天接到人事部的通知要我续签上海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我签一个借调协议,也就是我还保持与上海公司劳动关系,只是借调到北京工作,工资有北京公司发放,社保由上海公司交,公司这样处理合理吗,我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吗,什么情况下拒绝还可以拿到赔偿?谢谢

第2个回答  2012-07-05
1、你主动提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2、同上
但你可以提出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追问

目前合同到期已经将近3个月,新的续签劳动合同还没有签订,,现在公司又不叫变换工作地点,还在原来的地方工作,如果我不同意还有经济赔偿吗?

追答

变换工作地点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赔偿

追问

那请问我的 这个情况整个看下来,什么情况下能得到最大的补偿?最低赔偿是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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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7-06
你可以要求公司续签,如果不签的话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2-07-09
主动提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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